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实验小学观音桥校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实验小学观音桥校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实验小学校(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实验小学观音桥校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335,8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335,8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实验小学观音桥校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
¥335,800.00 1(宗) ¥335,8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12-02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02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投标人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投标人须按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或未在竞采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报价要求:

    竞采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为项目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利润、税金、后期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各种风险损失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三)付款方式:

    成交人按采购合同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及/或迟延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陈泯钢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实验小学校
  • 联系人:
    何老师
  •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设施设备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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