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标段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标段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BZSYS-1标段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巴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宜昌市秭归县
建设规模: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线(含巴东长江二桥)起于巴东县城北侧与已建成的G42沪蓉高速公路设枢纽互通相接,向南跨长江,经巴东县茶店子镇、秭归县磨坪乡,止于巴东县野三关镇西侧与已建成的G50沪渝高速公路设枢纽互通相接。 项目主线全长约70.1公里,全线设特大桥4015米/3座(其中巴东长江二桥推荐方案采用主跨1090米斜拉桥结构形式),大桥9570米/23座,中小桥186米/2座;特长隧道*****米/4座(其中信陵隧道*****米,南坪隧道8711米、葛藤山隧道4524米、野三关隧道3770米),长隧道*****米/8座,中短隧道2287米/4座;互通式立交7处,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技术标准: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巴东长江二桥采用路基宽度33米的双向六车道标准,其余路段采用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标准。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181.73亿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中心试验室,主要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按合同约定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2)负责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建立和管理全线试验检测体系; (3)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4)对外委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 (5)对工程实体、原材料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价(不含桥梁荷载试验),超出中标人检测范围的委托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BZSYS-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645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1。
合同估算价:2121.0 万元。
2.3其他: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本次招标暂定服务期为264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915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90日历天、施工阶段182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与本项目土建施工承包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已中标本项目施工监理(含受监理人委托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任务的)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属于同一试验检测母体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4)受施工承包人委托承担本项目施工试验检测任务的试验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5)本项目中心试验室中标人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属于同一试验检测母体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交(竣)工检测单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巴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沿江路47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人:
房先生、魏先生
电话:
0718-*******
电话:
010-********-8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bjztc3@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27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BZSYS-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
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BZSYS-1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显示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该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备注
BZSYS-1 中心试验室主任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4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需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体现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人员的网页截图。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BZSYS-1 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BZSYS-1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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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注 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财务状况表。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一致。
7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
8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
10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显示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该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1 主要人员 1、中心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高级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3、质量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高级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4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需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体现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人员的网页截图。
12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3 信誉 投标人信誉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近三年”是从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给定格式和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14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项目土建施工承包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0)已中标本项目施工监理(含受监理人委托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任务的)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属于同一试验检测母体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1)受施工承包人委托承担本项目施工试验检测任务的试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投标。
15 响应性评审标准 服务期限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填写了服务期限,且填报的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6 质量目标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附录填报了质量标准,且填报的质量标准不低于“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的规定。
17 安全目标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附录填报了安全目标,且填报的安全目标不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规定。
18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价格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均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20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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