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能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能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能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能源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学习领会反馈会精神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效能、强化组织纪律、推动事业发展的契机,全面部署研究整改任务分工,在全局上下营造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多次召开党组会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有效推动巡察成果转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并制定《中共宁波市能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大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形成强力推动态势,有力传导整改压力。聚焦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对个性问题举一反三、共性问题系统施治,全面落实闭环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经验总结与标本兼治,既解决好巡察反馈问题,又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实现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相互促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还不够到位,推动能源强市建设成效还不够明显”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印发《市能源局关于深化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工作方案》《市能源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方案》;组织全市能源系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论述摘编》以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加强学以致用。立足我市能源工作实际、资源禀赋和发展趋势,对未来能源供应保障形势进行研判,加快推进电源、电网、油气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新能源化转型,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布局等课题研究,加快建设能源强市。三是加强向上对接。坚持主要领导带头,积极向国家部委和省能源局对接汇报工作,争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
2. 关于“科学系统谋划能源发展改革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能源保障和基础设施布局谋划。结合经济社会中远景规划,统筹抓好经济运行和能源供需形势研判,开展“十五五”用能需求研判和能源项目谋划,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科学规划输电通道路径。二是积极发展新型储能和风光等可再生能源。1-9月全市新增新型储能装机16.77万千瓦、光伏装机133万千瓦,省管海域象山3#-6#海上风电项目已于2024年7月核准。三是强化国家政策落实。落实原料用能、国家单列项目用能和可再生能源(含省外绿证)不纳入“双控”考核政策,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工作,开展新建项目能评碳排放评价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政策研究。四是加强节能降碳管控。在年度用能预算工作中加入化石能源消费管理,加大绿证购买力度。
3. 关于“推进能源强市和新能源化先行市建设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推进城市新能源化进程。开展城市新能源化转型发展研究,加快推进能源、制造业、城乡建设、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二是强化项目招引和谋划。参加招商部门工作会议12次,加强新能源产业发展谋划,梳理风电、光伏、氢能等产业链发展现状,开展产业培育和新兴领域管理专题研究。三是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1-9月全市新增公专用充电桩4565个,广泛分布于商业建筑、交通枢纽、物流基地、旅游重点乡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注重向农村地区倾斜,农村地区新建1896个。
4. 关于“能源保供安全和安全生产基础还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能源保供和要素统筹配置能力建设。加快电源项目建设,加强迎峰度夏电力安全保供,制定迎峰度夏“1+5”电力保供方案,从发、输、用三端做好电力保供工作;制定出台《关于优化能耗要素配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组织一批重点项目开展项目部门联审。二是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市能源局履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管责任工作清单》《宁波市能源局运行管道保护监督抽查记录》,强化第三方施工监管,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省能源局《油气管道第三方施工管控标准》课题研究。三是加强安全检查管理。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油气管道保护检查;加强管道保护教育宣讲,邀请专家对各区(县、市)发改部门和全市7家油气公司作《油气长输管道第三方施工案例分析》专题培训;强化检查发现问题的事中事后管理。
(二)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部分领域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压力传导,开展深入谈心谈话和风险排查管控,加强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局机关处室和市能源监察中心负责人接受驻委纪检组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二是抓好“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局党组每年2次听取“一岗双责”汇报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赴市城市展览馆、望春监狱、宁波家风馆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四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每年对市能源监察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目标管理考核。
6.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重点工作监督。围绕《巡察建议书》落实、能源保障保供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调研;强化节能监察执法“监督”,全程参加对宁波拓普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的节能监察;加强对权力行使风险点排查的监督督促。二是注重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完成50万元以下课题管理情况专项监督,对不规范课题申报问题进行提醒纠正,进一步推动课题规范化运行、常态化管理。三是提升纪检监督业务能力。落实省市纪委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专项行动要求,抓实抓好“学、查、改、训、效”,通过学习领悟、全面自查、立整立改等方式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质效。
7.关于“部分重点领域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按照市能源局“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局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均参照执行市发改委有关规定;专项资金管理执行《宁波市新能源与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强化节能评审、审查和监察。落实《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专家节能评审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节能报告内容审核、专家管理等工作,会同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一批重点项目开展部门联审,修订《宁波市能源监察执法手册》。三是加强经费使用审核。严格落实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加强费用报销审核把关。四是加强课题管理。规范课题选题立项、遴选、质量管控等工作,接受机关纪委全过程监督。
(三)针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够到位,强班子建队伍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8.关于“班子建设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修订出台《中共宁波市能源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明确专人负责“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的梳理收集和学习计划的制定;严格执行干部任免事项讨论“回避”制度。二是加强基层企业调研服务。利用“四下基层”“三服务”等服务基层机制,赴县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服务,建立健全问题诉求跟踪解决机制。三是加强对标对表。加强国内城市间横向比较,对我市具有一定优势或较大规模的领域、仍处于发展中的领域、有待进一步突破的领域进行梳理分析,扬长补短、争先进位。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优化干部梯次结构。积极争取并合理使用周转编制,指导下属单位科学使用空编,编报选调生和公开招考需求。二是加强干部培养管理。组织开展系统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浙电经研院等单位专家作专题授课,提高干部业务素质;严格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和个人重大事项填报教育。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出台《市能源局“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企业服务,帮助企业争取设备更新超长期国债支持约2.1亿元;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9月服务城乡百姓“全接入、零费用”建桩接电超过23万户。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1-9月全局(含下属单位)开展干部任用4人次,选人用人程序规范、档案齐全。二是建立与驻委纪检组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指导。四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的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能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整改成效深化拓展。始终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强烈的政治担当,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长期落实,坚决杜绝“前紧后松”“反弹回潮”现象。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分类施策、统筹协调和跟踪问效,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推动能源转型勇立潮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具体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密切结合我市经济社会中远景规划,在“双碳”战略下统筹能源转型与能源安全,科学谋划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有鲜明辨识度的能源强市和新能源化先行市,推动我市能源发展改革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开拓新局面。
(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推动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打造过硬政治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强班子带队伍、选干部优梯次、抓基层打基础上持续发力,建设高素质能源干部队伍。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提升民生用能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用能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邮政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楼市能源局综合规划处。
中共宁波市能源局党组
2024年11月27日
标签: 委巡察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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