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车库液压卸货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捷运车库液压卸货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捷运车库液压卸货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GF-ZB********-001
项目地址:深圳市
项目概况:深圳机场拟招选满足本需求技术参数要求的卸货平台设备(包括设备的运输及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
公告名称:捷运车库液压卸货平台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深圳机场拟招选满足本需求技术参数要求的卸货平台设备(包括设备的运输及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45
交货期说明: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招标/采购范围:深圳机场拟招选满足本需求技术参数要求的卸货平台设备(包括设备的运输及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
资格条件: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是拟投液压卸货平台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如制造商和授权经销商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证明文件:制造商声明或销售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拟投同类型号液压卸货平台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 (3)合同金额: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10万元; (4)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内容;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可用业主证明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写明上述内容外,还需写明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盖业主章,否则证明无效;合同金额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本项目业绩内容相关,发票须列表汇总统计。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联系人:张中浩
联系电话:********
,深圳市,深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卸货平台 液压 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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