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黄泥畈高标准农田建设(灭虫灯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黄泥畈高标准农田建设(灭虫灯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鄂州市华容
区庙岭镇黄泥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灭虫灯采购
及安装)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黄泥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灭虫灯采购及安装)已由鄂农办发[2016]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州市华容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黄泥畈;

2.2招标范围:20杆灭虫灯采购及安装;

2.3投资规模:约10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机电设备相关销售供货);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投标。

报名地址: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8单元102室),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时)。

5.2本项目必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报名,同时应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5.2.1提供具备投标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2.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2.3提供有效的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6、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为人民币600元。未缴纳工本费则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

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6年11月22日上午09:30时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华容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8单元102室

联系人:袁梓农电话/手机:****-*******/159*****0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灭虫灯 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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