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采购公告
2024年度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采购公告
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询比公告
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8*****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二)项目概况:日处理2万吨污水 |
七、服务内容: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进水COD、出水COD、进水氨氮、出水氨氮、出水总氮、出水总磷在线监测设备一年运营维护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发现故障或接到甲方故障通知,乙方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在24小时内达到甲方仪器安装现场进行处理; 2、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保证在当天进行维修,对不容易诊断和维修的故障,保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3、在监测系统设备部件进行了更换之后,在运行之前对仪器进行联调; 4、乙方保证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的存储数量; 5、保证甲方监测数据获取率达到90%以上; 6、所有技术档案接受甲方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7、根据甲方管理部门的要求书面汇报运营工作; 8、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定期考核; 9、在运营期间内,除人为破坏和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如雷击、地震、洪水、火灾等)之外,乙方负责对甲方在线监测系统的单件价格不超过3000元的易损件进行更换; 10、每个月由乙方对设备进行一次对比测试,保证数据准确性; 11、负责配合甲方与水质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相关的其他工作; 日常维护: 1、每日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2、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 3、每周至少一次到仪器安装现场对采样泵工作状态和管路畅通情况进行检查,更换滤芯,清洗管路等易损设备; 4、每周至少一次检查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计设备; 5、每周至少一次检查流量计的流量控制情况; 6、每周至少一次检查系统运行工作状态; 7、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各管路、接头、针阀、电磁阀、分水调压阀及反吹管路工作状态; 药剂配置更换: 1、定期检查药剂使用情况; 2、根据实际情况,乙方负责提供运营期间所需部分药品(硫酸、盐酸由甲方负责); 3、乙方要及时处理运营期间的试剂更换,设备的废液处理由甲方负责; 易耗试剂:乙方负责运营期内COD、氨氮、总磷、总氮的在线监测设备药剂和校准药剂; 数据传输单元维护: 1、保证设备所使用的传输数据卡处于正常状态,保证数据传输正常; 2、对甲方监测数据传输到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每周维护一次,保证监测数据正常传输; 建立仪器运行档案文件: 1、仪器的生产厂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记录; 2、标准试剂的购置记录和配置记录; 3、仪器零点和量程漂移例行检查报表; 4、仪器零点、中间状态和满量程标定记录; 5、仪器例行检查记录; 6、仪器的检修更换记录; 7、仪器的操作、使用和维护规范;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绥芬河市 |
十、服务地点要求:1、负责建立设备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设备维护维修规程等; 2、负责建立齐全的设备档案,建立设备维护、维修记录等技术资料; 3、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检修,保证水质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完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国家环保管理机构的要求并接受运营管理考核; 4、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5、交付并提供完整的设备资料。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承接能力;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分别进行查询,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本企业进行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分别进行查询,对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市政污水处理厂在线运维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现场出示身份证即可。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 到 2024年12月0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7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绥芬河市长江路69号 | |
联系人:耿长存 | |
电话:138*****212 | |
邮箱:*********@qq.com |
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询比公告
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8*****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二)项目概况:日处理2万吨污水 |
七、服务内容: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进水COD、出水COD、进水氨氮、出水氨氮、出水总氮、出水总磷在线监测设备一年运营维护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发现故障或接到甲方故障通知,乙方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在24小时内达到甲方仪器安装现场进行处理; 2、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保证在当天进行维修,对不容易诊断和维修的故障,保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3、在监测系统设备部件进行了更换之后,在运行之前对仪器进行联调; 4、乙方保证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的存储数量; 5、保证甲方监测数据获取率达到90%以上; 6、所有技术档案接受甲方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7、根据甲方管理部门的要求书面汇报运营工作; 8、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定期考核; 9、在运营期间内,除人为破坏和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如雷击、地震、洪水、火灾等)之外,乙方负责对甲方在线监测系统的单件价格不超过3000元的易损件进行更换; 10、每个月由乙方对设备进行一次对比测试,保证数据准确性; 11、负责配合甲方与水质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相关的其他工作; 日常维护: 1、每日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2、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 3、每周至少一次到仪器安装现场对采样泵工作状态和管路畅通情况进行检查,更换滤芯,清洗管路等易损设备; 4、每周至少一次检查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计设备; 5、每周至少一次检查流量计的流量控制情况; 6、每周至少一次检查系统运行工作状态; 7、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各管路、接头、针阀、电磁阀、分水调压阀及反吹管路工作状态; 药剂配置更换: 1、定期检查药剂使用情况; 2、根据实际情况,乙方负责提供运营期间所需部分药品(硫酸、盐酸由甲方负责); 3、乙方要及时处理运营期间的试剂更换,设备的废液处理由甲方负责; 易耗试剂:乙方负责运营期内COD、氨氮、总磷、总氮的在线监测设备药剂和校准药剂; 数据传输单元维护: 1、保证设备所使用的传输数据卡处于正常状态,保证数据传输正常; 2、对甲方监测数据传输到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每周维护一次,保证监测数据正常传输; 建立仪器运行档案文件: 1、仪器的生产厂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记录; 2、标准试剂的购置记录和配置记录; 3、仪器零点和量程漂移例行检查报表; 4、仪器零点、中间状态和满量程标定记录; 5、仪器例行检查记录; 6、仪器的检修更换记录; 7、仪器的操作、使用和维护规范;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绥芬河市 |
十、服务地点要求:1、负责建立设备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设备维护维修规程等; 2、负责建立齐全的设备档案,建立设备维护、维修记录等技术资料; 3、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检修,保证水质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完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国家环保管理机构的要求并接受运营管理考核; 4、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5、交付并提供完整的设备资料。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承接能力;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分别进行查询,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本企业进行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分别进行查询,对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市政污水处理厂在线运维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现场出示身份证即可。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 到 2024年12月0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7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绥芬河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绥芬河市长江路69号 | |
联系人:耿长存 | |
电话:138*****212 | |
邮箱:*********@qq.com |
标签: 在线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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