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北方公司海口市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石材栏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北方公司海口市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石材栏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
一、采购条件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辖区南渡江上,新建枢纽拦河闸位于原枢纽坝址(龙塘坝)下游70m,距龙塘镇约1km,距海口市29km,距入海口约26km。本工程是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生态补水、发电、旅游等,并为改善上游防洪排涝创造条件。待水源保护与通航矛盾解决后,可兼顾航运。拟建枢纽正常蓄水位8.35m,相应库容为1640万m3,校核洪水位14.25m,水库总库容为1.4亿m3,工程等别为II等大(2)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2级。
2、采购范围:响应供应商须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装车、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响应供应商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石材栏杆 | 高1200mm、厚150mm | 米 | 330 | 含安装 |
2 | 石材栏杆 | 高1200mm、厚150mm | 米 | 310 | 含安装 |
注:(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采购人工程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响应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响应供应商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雕刻、装车费、卸车费、安装调试费、辅材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费等各项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标的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本次采购的石材栏杆样式参照附件一造型(效果图及加工图见附件一),浮雕图案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可参照附件二样式),不因浮雕样式变化调整单价。
(5)本次采购的石材栏杆由采购人负责混凝土基座施工,响应供应商负责石材栏杆制作、安装。
(6)本次采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7)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标的物资的检测报告1份。
4、交货时间: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东江村中国水电四局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 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6.2 本次采购所有石材栏杆采用灰白色麻面花岗岩材质,为保证板材的色调、花纹和谐统一,所有板材需单一石厂、同一矿脉开采。
6.3 石材栏杆表面不得出现坑窝、划痕、缺棱缺角、裂纹等缺陷,尺寸偏差、外观质量、物理性能满足行业标准《JC205-92》中有关规定。
6.4 石材栏杆以1500mm为一单元拼接(每单元内为整块板材切割),成品栏杆厚度不得低于150mm、高度不得低于1200mm,水平载荷不得低于1.5KN/m。
6.5 本次采购石材栏杆底部与基座选用环氧树脂填充,石材栏杆安装需保证连接面平整、光滑,并进行美缝处理。
7、付款方式:
7.1 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 响应供应商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一票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13%。在响应供应商尚未提供采购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响应供应商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采购人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 本次采购标的物的付款方式:响应供应商按双方约定时间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经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于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税率:3%/13%),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货款总价的80%价款。响应供应商按双方约定对供应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无误签字后,采购人支付对应货款总价的15%价款。剩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7.4 本标的项下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均为6个月,质保期自最后一批货物供货完算起,质保期内物资若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施工现场出现停工事件时,响应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传真)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其质保期返还时间顺延。
7.5 本次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124.6018万元、税后128.3398万元(税率3%)、税后140.8000万元(税率13%),若响应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2021-至今)石材栏杆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项销售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采购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473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东成
电 话:0931-*******
电子邮箱:**********@qq.com
项目联系人:张小亮
电 话:136*****463
电子邮箱:**********@qq.com">**********@qq.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0931-*******/136*****463
电子邮箱: **********@qq.com/**********@qq.com">**********@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纪委办公室(0931-*******)提出投诉。
(电子签章)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