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莱易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云岗路2号12号

被投诉人1:宜宾市叙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住所:宜宾市叙州区翠柏大道543号

被投诉人2: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240*****)于2024年8月2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9月9日发布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案涉采购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已实际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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