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如东县曹埠镇敬老院食材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人:如东县曹埠镇敬老院
招标代理: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曹埠镇敬老院食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如东县曹埠镇敬老院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单价*100%
最高限价:“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单价*97%,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第一天通知后,第二天上午7点前送货上门,并负责卸货,配合清点。合同期届满,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合同责任目标,采购人满意,经双方同意,可办理续签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一签)。具体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一年合同期届满前10日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 并续签合同(合同金额同本项目合同金额)。中标供应商未收到通知的,原一年期服务合同期满即行终止。采购人无需对中标供应商作出任何解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供货项目的就餐人数不少于100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货项目的就餐人数须提供原采购人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 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详见附件。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网址见附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必须进入会议室签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熟悉操作手册,及时安装好相关软件系统,并做好电脑环境检查,以免在投标时造成操作失误等现象无法投标)
3、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红色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见附件)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
********。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海洲新程区镇限额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
********。
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见附件。
8、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曹埠镇敬老院
地址:如东县曹埠镇
联系方式:
135*****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三元世纪城9-2号
联系人:傅涵潇
联系方式:
184*****899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士栋
电 话:
135*****010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招标人解释,其它部分由招标人解释。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项目需求
(4)开标和评标
(5)投标文件组成
(6)附件(如有)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 招标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中下载,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构成
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审文件、经济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3.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
2.1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的拒收
3.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4.1 投标文件的撤回
4.1.1 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4.1.2 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 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2开标仪式由招标人组织,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经济标唱标时公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
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操作手册(投标人)》执行。
2评标委员会
2.1开标后,招标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 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委、招标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3.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3.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投标的澄清
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 资格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5.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5.8 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6.1无效投标条款
6.1.1 投标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6.1.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
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
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1.8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1.9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签章。
6.1.12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当出现的雷同的。
6.1.1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6.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6.2废标条款:
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2.5 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
6.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1.确定中标单位
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招标人授权评委会在中标候选人中直接确定中标人。
1.3招标人将在 “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向招标人、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1.4.5与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招标人答复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招标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中标通知书
3.l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4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50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范围为如东县曹埠镇敬老院食材采购,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勘察费用自理。
2.投标报价范围:如东县曹埠镇敬老院食材采购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必须的货物、车辆运输、上卸货、人工搬运费、利润、税金等等所有费用。
询价文件的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项目项目实施质量、合同履行期限及售后服务:
如东县曹埠镇敬老院食材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包工包料组织实施,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项目质量标准。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第一天通知后,第二天上午7点前送货上门,并负责卸货,配合清点。合同期届满,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合同责任目标,采购人满意,经双方同意,可办理续签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一签)。具体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一年合同期届满前10日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 并续签合同(合同金额同本项目合同金额)。中标供应商未收到通知的,原一年期服务合同期满即行终止。采购人无需对中标供应商作出任何解释。
本项目质量要求为:
质量、品质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法》等相关标准。肉类、生鲜、豆制品、蔬菜、蛋类等产品必须保证食材新鲜,不得有腐烂、变质情况。
1、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生猪食品必须是定点宰杀,盖有检验合格戳记,并有书面依据。标准肉:皮质细腻,脂肪洁白,精肉红润鲜嫩,有弹性,手擦脂肪有油腻,无注水,无包囊,无异味。子排:要求为新鲜产品,表面不带油膘,中间隔层油膘不得超过0.5公分。条肉:要求为中方产品(不带大排),中间隔层油膘不得超过1公分。猪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猪肉:不带碎骨,肉色鲜艳,不打水;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畜禽肉类需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禽蛋类需保证7日内产品,必须保证新鲜。
退货依据:肉禽类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蛋类与验收标准不符,腐臭、破损率超过3%。
2、禽蛋类:提供的产品不得临近保质期,个体均匀完整,无裂口损伤,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3、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鲜活类水产需要保证为3日内产品,冰鲜类需要保证为3个月内产品。鱼类需要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不破鱼选用这个)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冰鲜需要为通过检验检疫依法销售的产品
退货依据:鲜活度低下,不符合验收标准,体表色暗淡无关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4、蔬菜类(含豆制品):按照相应生产技术标准生产,符合国家通用卫生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无公害蔬菜,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有该菜可食用时就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国家的有关标准。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叶菜: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损耗率低于5%。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人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破碎率低于5%。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水果):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损耗率低于5%。姜蒜类:表皮干燥,蒜瓣硬实。新鲜、干净、外形完整,破碎率低于5%。
退货依据:损耗率高于5%。叶菜: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采购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水果):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姜蒜类:表皮湿度大,蒜瓣蔫软,发芽,腐烂、泥土过多,冻伤。
蔬菜类需提供同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
5、根据日常菜谱,提供烹饪食材所需的调料品和大豆油、面粉及其他粮油类、豆类、谷类、杂粮类等食材;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成品类食物(如月饼,馒头,咸鸭蛋等等),提供的产品不得临近保质期,无破损,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具体以采购人要求的为准)
6、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所供物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方必须及时包退包换。
7、产品品牌:按采购人要求。
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所有货物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供。
(2)如果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与采购人要求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供货商自负。供货商超过三次供货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此类项目的投标。
(3)采购人不接收不新鲜或变质的食材。一经发现采取处罚。
(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送货上门并卸货。每批货物均须提供详细的送货清单及相关合格证。
4.付款条件
一月一付,每月支付上个月的合同货价,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经采购人确认后开具的发票、配送单据等进行付款。
注:本项目按实结算,接到采购人通知送货当日“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单价*中标费率。(当日没有公布的价格,按最新公布的单价。如发改委未公布的产品,价格以市场零售价(双方市场咨询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急需的食材不在采购文件中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供货,且按照市场价零售价(双方市场咨询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
5.其他相关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用货物为正品货物,所用所有货物进场必须提供合格证,必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确认,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确认同意私自进场货物,不作为结算的依据。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不合格货物(含次品、假冒伪劣货物)及产品进场。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等。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费率最低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如最低报价费率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例如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分别为96%、95%、94%,则投标报价费率为94%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一)中标人的确定
评委会根据投标报价费率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公告中标结果
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审文件、经济标两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两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
一、资审文件(不能出现经济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
*5.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6.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供货项目的就餐人数不少于100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货项目的就餐人数须提供原采购人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就餐人数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资审文件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 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审文件”按要求上传至“资审文件”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资审文件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
二、经济标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五);上传至投标函内
特别提醒:系统中所填投标报价费率与投标函中费率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注:经济标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经济标部分”按要求分别上传至“经济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和工程量清单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经济标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
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内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和一套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职务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三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 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四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企业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 标 函
(采购人名称) :
一、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通知),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采购文件后,我方愿按%作为投标报价费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事宜。
二、供货期:。
三、如果我单位成交,我单位将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金。
四、贵单位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如东限额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