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镇南峁庄村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朝阳路街道西沟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费项目招标公告

青云镇南峁庄村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朝阳路街道西沟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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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镇南峁庄村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朝阳路街道西沟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AJY-2024-03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云镇南峁庄村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朝阳路街道西沟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设
计、初步设计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2 万
元,招标人为榆林市榆阳区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云镇南峁庄村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朝阳路街道西沟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费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云镇南峁庄村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朝阳路街道西沟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云镇南峁庄村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朝阳路街道西沟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
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
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本单位 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 6 个月的社
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 6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 6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度、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
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6.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
p://www.gsxt.gov.cn/index.htx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
录,如有失信记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到 2024 年 12 月 04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法:投标
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报名,获取文件的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a 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网上报名投标回执单加盖
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原色印章的复印件;b 被授权代表获
取文件时需提交:网上报名投标回执单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提
供本单位 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于公告期内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街道办事处保宁路社
区保宁东路 112 号提交 1-7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4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4
七、其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青云镇南峁庄村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朝阳路街道西沟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设
计、初步设计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9 号。《械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复
制发送文字到手机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3、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阳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市榆阳区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西路汇金大厦 9 楼
联 系 人:高展

话:091233612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中安锦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街道办事处保宁路社区保宁东路 112 号
联 系 人: 惠波

话: 1533260637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千万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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