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猪肉类临时供货磋商座谈项目公告

生鲜猪肉类临时供货磋商座谈项目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

生鲜猪肉类临时供货磋商座谈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生鲜猪肉类临时供货磋商座谈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泸州一中学校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103号,在校师生5000余人,学校教师食堂自主经营。

三、供货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定价原则

1.定价原则:12月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前往泸州市时代商都汇通店询价作为定价依据,若时代商都汇通店无法询价,双方可约定在汇通超市其他门店进行询价,招标人原则上不采购无法询到价格的产品。

2.价格一经认可,在约定的时期内,无论市场价格涨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3.最终优惠率的确定: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作为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执行优惠率。

4.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下浮率)。

五、质量要求

1.鲜猪肉应为当日宰杀的活鲜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血污,无泥污,无毒无害、新鲜、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

2.执行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严禁提供注水、注胶、病猪、死猪或种猪猪肉),品质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 禽产品》(GB2707-2016)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3.每批次鲜猪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必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猪肉须经取得合法经营的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屠宰场屠宰。(需提供承诺函)

六、配送要求

1.设施设备:

(1)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开设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配备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含2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冷藏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2.配送人员: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含2人),并提供无犯罪记录和无吸毒史承诺,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材料和承诺函)

3.投标人需做好严格配送的食材/品安全保障工作:

(1)所有配送食材食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如:有效期、包装、等)。

(2)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食材/品的正规票据、相关许可证。

(3)投标时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将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

4.配送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临时配送需求,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等价格,中标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2小时内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拒绝或未按时完成的按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5.中标人配送的食材,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时补货、换货,且不得随意更改送货品种品牌。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2小时内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经相关部门鉴定为中标人责任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6.招标人提前一天向中标人发出采购清单,说明清楚种类、数量、配送要求等,中标人接到拟采购清单后,确定供应货物,应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按时送货。如有食材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做出必要调整;应急配送要求应在2小时内送达到位;要求所有法定节假日正常供应保障。

7.配送时间:鲜猪肉类每日早上配送,要求全程冷链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招标人的采购订单为准,招标人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投标人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肉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做出必要调整,投标人保证当日8点前将各类肉品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一般资格性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特殊资格性要求

1.投标人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范围包含所投包件类型;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猪肉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八、响应时间

磋商座谈时间:2024年11月29日(周五)上午10:30在泸州市第一中学校秀松楼四楼党建会议室进行磋商座谈,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在上午10:20以前签到,逾期到达不予受理。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
九、响应文件内容

1.盖鲜章的《报价单》1份,座谈磋商后当场填写下浮比例。

2.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其中应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请提供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其中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盖鲜章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盖鲜章的诚信声明。

5.特定供货经历的相应资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对应鲜章。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应责任和经济赔偿:

(1)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2)服务期内检查 3 次(含3次)出现配送产品不合格(经监管部门抽检)、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等情况。

(3)提供伪劣、三无产品的。

(4)出现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行为。

2.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3.本次磋商座谈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如发现违法行为,我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胥老师

联系电话:0830-*******

附件: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生鲜猪肉类临时供货下浮比率清单.docx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鲜 猪肉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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