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星鼎庭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泾川县星鼎庭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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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星鼎庭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王亚雯 | 联系电话 | 153*****177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1-27 16: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29 16: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泾川县星鼎庭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001 | GSZHYGCG2024-005 | 工程-施工 | *******.72(元) |
公告内容
招标编号:GSZHYGCG2024-005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等有关规定,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受泾川县房产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泾川县星鼎庭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HYGCG2024-005
2.项目名称:泾川县星鼎庭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招标控制价为*******.72元,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建设规模:1-5号楼土建维修(屋面防水、室外污水主管道、地沟、真石漆及保温、楼道墙体等)
1-10 号楼消防维修(灭火器、水枪、消火栓、高位水箱增压泵、报警器、防火门等)
6-10号楼电梯维修(更换电梯主绳、安全绳)及小区院内路面维修。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工程清单中所有涉及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
7.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1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3 证及以上。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登记成功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或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单,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及相关要求
1.请于2024年11月27日16:00至2024年11月29日17:00分前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本项目以由代理机构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投标单位进行报价,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泾川县房产服务中心,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泾川县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人:吕养元
联系电话:0933-*******
代理公司: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亚雯
联系电话:153*****177
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信息
标签: 公用设施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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