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回债权清收清偿专项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回债权清收清偿专项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回债权清收清偿专项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回债权清收清偿专项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0002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回债权清收清偿专项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回债权清收清偿专项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位于:江苏公司所辖项目,包括不限于南京亭湖项目: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88号;苏州碧水香枫项目: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渔洋街78号东北侧、西侧;江苏苏菜项目:苏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81号;徐州双萍项目: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117号(若以上地址与实际门牌号地址不一致的,以门牌号地址为准)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具体见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其他:
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地上约/㎡,地下约/㎡。
2.本项目招标范围:对采购人所辖项目的诉讼案件中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债权部分,委托第三方进行清收清偿服务。
3.控制价:项目服务费费率最高比例为20%,项目服务费最高限额3,920,000元(含税)。
项目服务费采购预算最高限额为:按照采购人预计实际到账标的额*20%,即:
南京亭湖项目:14,183,686.91*20%=2,836,737.38元;
苏州碧水香枫项目:1,954,943.02*20%=390,988.6元;
江苏苏菜项目:2,494,098.79*20%=498,819.76元;
徐州双萍项目:967,271.28*20%=193,454.26元;
以上采购预算合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2万元。服务期间内,成交供应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款项外(具体服务金额以项目实际收回款项为基数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入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超过200万及以上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
5.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9.其它:/。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11-27 18:00:00起至2024-12-04 18: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交纳标书费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回债权清收清偿专项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书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18 14: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8.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银行转账、汇款支付(收款账号信息详见如下),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账号:020*****192********
个人转账请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付款后将凭证上传至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
支付成功后将开票信息发送至**********@qq.com,统一开具电子版普票。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入“采购平台”子系统,选择当前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注意: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操作,同时支付标书款。标书款发票为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未支付标书款的投标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8.2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4时30分;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7号揽运汽车二楼北斗人力资源,联系人:葛佳,电话:150*****069。纸质响应文件不接受快递方式提交。
8.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后,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及评标现场进行开标唱价。如本项目涉及议价过程,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在现场参加竞谈。竞谈环节对符合条件的所有投标单位同时进行一次公开竞谈,谈判后各投标单位需同时报价并公开唱价。
8.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及纸质文件的投标单位;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8.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规则: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单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6开标:投标单位需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并在公开唱价结束后签署唱标结果记录表。
8.7评审:在评审环节中,评审委员会会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投标单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处理联系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保障在评审期间内电话通畅,根据评审项目具体要求,投标单位需到现场或远程沟通的方式回复评审相关问题,具体根据招标人员要求为准。
联系人:葛佳
联系电话:150*****069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7号揽运汽车二楼北斗人力资源
8.8监督投诉渠道(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经理
联系电话:186*****151
邮箱:cgjdts@rtdc.cn
监督投诉渠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联系电话:400-*******
邮箱:rtswptts@163.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中航科技大厦35楼
联系人: 王冬林、潘亮
电 话: 181*****458(王)、181*****399(潘)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东街33号院翔鹰大厦1号楼9层909室
联系人: 葛佳、吴楠
电话: 150*****069(葛)、136*****530(吴) 电子邮件: ********@qq.com
标签: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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