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监理
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监理
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盘发改投资(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1)本次招标规模为103.64万元;
(2)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质量要求: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云南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2)招标范围: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包含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三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2.5计划工期:548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身份证、职称证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截止投标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扫描件;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的在建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个,出具承诺书资格,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③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其他监理工程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如有)、截止投标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其余拟派人员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注册证(若有)即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23: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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