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厢区灵川镇、太湖工业园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年度城厢区灵川镇、太湖工业园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城厢区灵川镇、太湖工业园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太湖工业园区;
2) 工程建设规模:整年度约人民币350万元,按维护改造实际工程量计算(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厢区灵川镇、太湖工业园区区域内排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以及预算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各污水井盖、污水管道破损修复,污水管道清淤疏通,部分大型收集池(含配套压力管)等设备设维修及更换,集镇区污水主干管管径300mm以上(含300mm)的重力流污水管,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收集,防汛抢险等紧急维护改造任务;
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市政施工合同价累计达到350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金额超过350万元,超过的施工部分不予计量和计费,承包人需自行承担因造价超过350万元限额的风险。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承包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承包人责任。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5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11月27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7点。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在现场缴交(需密封)。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2)开标时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形式在现场缴交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开标完退还保函原件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 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九龙商务楼C栋22层
电话:0594-*******
联系人: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
电话:152*****865
联系人:林女士
标签: 理设施维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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