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桥中心卫生院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询价通知

晶桥中心卫生院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询价通知

南京市溧水区晶桥中心卫生院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服务项目将采用询价的方式选择供应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NO.01

项目概述和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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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晶桥中心卫生院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晶桥中心卫生院

3、采购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采购限价:5万元

项目内容: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核实,完善资产存放位置和使用人和资产性能状况的真实情况等信息,贴固定资产标签,出具资产清查专项报告,对发现的固定资产损益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协助开展后续处置工作,清查后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NO.02

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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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供应商必须为有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NO.03

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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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总金额不能超过限价标准,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内容。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单位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NO.04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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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单(需盖章)。

2、承诺书(需盖章)。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清查小组成员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提供后不退还,需使用A4纸,加盖公章。

NO.05

成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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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全部采购需求,不得超过采购限价,按照综合评价原则确定拟中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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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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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晶桥中心卫生院公众号

NO.07

报价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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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4年11月27日-11月29日16:00前。

2、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晶桥中心卫生院(晶桥镇振兴北路01号)。

3、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定资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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