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水乡单元QD-10、QD-12单元及邻近地区控详规划研究编制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泽镇水乡单元QD-10、QD-12单元及邻近地区控详规划研究编制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泽镇水乡单元QD-10、QD-12单元及邻近地区控详规划研究编制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424**********-********
项目名称:金泽镇水乡单元QD-10、QD-12单元及邻近地区控详规划研究编制服务
预算编号: 18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控详规划上报。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项目采购预算4,9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接受不多于2家供应商的联合投标,参与联合投标的供应商应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证明。
3.5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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