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水上公园天津水上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水上公园天津水上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水上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可移动文物/雕塑、造像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水上公园)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6:2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焕鹏、马孟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水上公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路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焕鹏、马孟迪022-******** |
项目概况
天津水上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D-2024-A-015
项目名称:天津水上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用于宣传宪法、民法典的雕塑、更换灯杆灯箱、法治文化景框,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品送达指定地点并摆放、安装到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免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二)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方式: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U盘(或者提供电子邮箱)。2、电汇购买磋商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司账户进行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hongyixinda@sina.cn)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汇款账户: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行;账号:797*****000******。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水上公园)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路33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联系方式:黄焕鹏、马孟迪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焕鹏、马孟迪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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