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治保项目评审发包公告、发包办法
2025年农村治保项目评审发包公告、发包办法
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
2025年农村治保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春镇花街子社区2025年农村治保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2025年农村治保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创建安全、文明、稳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治安巡逻员6人对花街子社区全社区范围开展治安维护、重点区域隐患排查、重点人员进行巡查管控,全年巡逻车维护费用等。具体详见项目清单;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丽春镇花街子社区;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2025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万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9.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测评,直至整改到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协议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劳务派遣服务或安保服务等相关资质,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 00至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花街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安洪霞,电话:138*****397。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向上取整至仟元)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花街子社区农村治保项目合同》后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账号:022*****012**********;款项来源填写为:丽春镇花街子社区2025年农村治保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下午17:00。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30时间。
2.评审会地点: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社区联系人及电话:安洪霞,138*****397。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
2025年农村治保项目
评审发包办法
为保证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农村治保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李运辉、舒安云、廖明兵、唐正清、黄 建(共5人,其中: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居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申请参加评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机构公章)、并提供密封的评审会预算资料、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资质审查资料详见《申请参加项目竞选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20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中选单位的评审会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工程报价、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工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社区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居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开展服务。
(二)本项工程工期1年,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村(社区)片区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居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标签: 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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