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泽镇市政设施日常养护提升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金泽镇市政设施日常养护提升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金泽镇市政设施日常养护提升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6: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 ||
预算金额 | ¥69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君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金中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2025年金泽镇市政设施日常养护提升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424**********-********
项目名称:2025年金泽镇市政设施日常养护提升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18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金泽镇市政设施日常养护提升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2025年金泽镇市政设施日常养护提升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项目采购预算6,911,076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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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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