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2025年综合类车辆维保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供电局2025年综合类车辆维保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供电局2025年综合类车辆维保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供电局2025年综合类车辆维保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广州供电局2025年综合类车辆维保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2171.2万元,按实结算,自筹资金(按年度标准核算)。本次招标分为23个标的,分别是“一般车辆维保”和“特种车辆维保”。
2.2招标范围:1、具体标包划分和招标范围详见标的物清单。
2、标的物描述:
(1)一般车辆维保标的:我局一般车辆维保服务购置,根据车辆所在位置及数量,划分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黄埔、白云、南沙、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等17个标的(标的1-标的17);
(2)特种车辆维保标的:我局特种车辆维保服务购置,根据车辆所在位置及数量,划分为广州市中心、南沙、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等6个标的(标的18-标的23)。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招标单位按照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招标单位实际采购量(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协议期届满,签约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金额)在承诺采购量(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2.6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本次招标仅对一次招标中招标失败的标包(从化区域一般车辆维保/标包1:输电二所(从化巡维站)、变电二所(从化巡检中心)、通信中心(从化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从化局一般车辆维保1;从化区域一般车辆维保/标包2:输电二所(从化巡维站)、变电二所(从化巡检中心)、通信中心(从化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从化局一般车辆维保2;增城区域特种车辆维保/标包1:增城局特种车辆维保)进行招标。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越秀区域一般车辆维保 | 标包1:越秀局、通信中心、稽查中心、项目中心一般车辆维保 | 60 | / |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否 | / | 否 |
2 | 荔湾区域一般车辆维保1 | 标包1:荔湾局一般车辆维保 | 45.6 | / | 否 | / | 否 | |
3 | 荔湾区域一般车辆维保2 | 标包1:变电二所(本部)一般车辆维保 | 55.2 | / | 否 | / | 否 | |
4 | 海珠区域一般车辆维保1 | 标包1:海珠局一般车辆维保 | 58.4 | / | 否 | / | 否 | |
5 | 海珠区域一般车辆维保2 | 标包1:变电一所(本部)一般车辆维保 | 64 | / | 否 | / | 否 | |
6 | 海珠区域一般车辆维保3 | 标包1:输电一所、变电三所、计量中心(计量班)一般车辆维保 | 48.8 | / | 否 | / | 否 | |
7 | 天河区域一般车辆维保1 | 标包1:本部、规划中心、系统运行部、客服中心、电科院一般车辆维保1 | 86.4 | / | 否 | / | 否 | |
标包2:本部、规划中心、系统运行部、客服中心、电科院一般车辆维保2 | 57.6 | / | 否 | / | 否 | |||
8 | 天河区域一般车辆维保2 | 标包1:天河局一般车辆维保 | 71.2 | / | 否 | / | 否 | |
9 | 黄埔区域一般车辆维保 | 标包1:黄埔局一般车辆维保1 | 56.16 | / | 否 | / | 否 | |
标包2:黄埔局一般车辆维保2 | 37.44 | / | 否 | / | 否 | |||
10 | 中山大道沿线区域一般车辆维保 | 标包1:供应链中心(本部)、计量中心(本部)、培评中心一般车辆维保 | 41.6 | / | 否 | / | 否 | |
11 | 白云区域一般车辆维保1 | 标包1:输电二所、计量中心(广园点)、供应链中心(黄石仓)、白云局(本部、城郊所、城北所、西郊所)一般车辆维保1 | 79.2 | / | 否 | / | 否 | |
标包2:输电二所、计量中心(广园点)、供应链中心(黄石仓)、白云局(本部、城郊所、城北所、西郊所)一般车辆维保2 | 52.8 | / | 否 | / | 否 | |||
12 | 白云区域一般车辆维保2 | 标包1:白云局(江高所、人和所、太和所、钟落潭所)一般车辆维保 | 69.6 | / | 否 | / | 否 | |
13 | 南沙区域一般车辆维保 | 标包1:南沙局一般车辆维保1 | 55.68 | / | 否 | / | 否 | |
标包2:南沙局一般车辆维保2 | 37.12 | / | 否 | / | 否 | |||
14 | 番禺区域一般车辆维保 | 标包1:输电一所(番禺巡维站)、变电三所、通信中心(番禺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番禺局一般车辆维保1 | 121.44 | / | 否 | / | 否 | |
标包2:输电一所(番禺巡维站)、变电三所、通信中心(番禺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番禺局一般车辆维保2 | 80.96 | / | 否 | / | 否 | |||
15 | 花都区域一般车辆维保 | 标包1:输电二所(花都巡维站)、变电二所(花都巡检中心)、通信中心(花都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花都局一般车辆维保1 | 93.6 | / | 否 | / | 否 | |
标包2:输电二所(花都巡维站)、变电二所(花都巡检中心)、通信中心(花都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花都局一般车辆维保2 | 62.4 | / | 否 | / | 否 | |||
16 | 增城区域一般车辆维保 | 标包1:输电一所(增城巡维站)、变电一所(增城巡检中心)、通信中心(增城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增城局一般车辆维保1 | 102.24 | / | 否 | / | 否 | |
标包2:输电一所(增城巡维站)、变电一所(增城巡检中心)、通信中心(增城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增城局一般车辆维保2 | 68.16 | / | 否 | / | 否 | |||
17 | 从化区域一般车辆维保 | 标包1:输电二所(从化巡维站)、变电二所(从化巡检中心)、通信中心(从化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从化局一般车辆维保1 | 82.56 | / | 否 | / | 否 | |
标包2:输电二所(从化巡维站)、变电二所(从化巡检中心)、通信中心(从化巡维站)、计量中心(计量班)、供应链中心(仓储班)、从化局一般车辆维保2 | 55.04 | / | 否 | / | 否 | |||
18 | 中心区域特种车辆维保 | 标包1:输电一所、输电二所、变电一所、变电二所、试验院、越秀局、荔湾局、海珠局、天河局、黄埔局、白云局特种车辆维保1 | 154.08 | / | 否 | / | 否 | |
标包2:输电一所、输电二所、变电一所、变电二所、试验院、越秀局、荔湾局、海珠局、天河局、黄埔局、白云局特种车辆维保2 | 102.72 | / | 否 | / | 否 | |||
19 | 南沙区域特种车辆维保 | 标包1:南沙局特种车辆维保 | 64.8 | / | 否 | / | 否 | |
20 | 番禺区域特种车辆维保 | 标包1:番禺局、变电三所特种车辆维保 | 86.4 | / | 否 | / | 否 | |
21 | 花都区域特种车辆维保 | 标包1:花都局特种车辆维保 | 40.8 | / | 否 | / | 否 | |
22 | 增城区域特种车辆维保 | 标包1:增城局特种车辆维保 | 36 | / | 否 | / | 否 | |
23 | 从化区域特种车辆维保 | 标包1:从化局特种车辆维保 | 43.2 | / | 否 | / |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全部 |
2 | 其他: 1. 提供维修设备清单、图片以及生产场地体积说明。(一般车辆、特种车辆); 2.供应商必须响应同一标的中的所有标包,若不响应该标的所有标包,该供应商作否决响应处理。供应商所响应的所有标包的商务、技术、报价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该供应商作否决响应处理。 | 全部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6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2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6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转2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转2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下浮率报价。本次招标的报价包含工时费的下浮率a(0<a≤40%)、材料费的浮动系数b(0<b≤40%)。其中工时费部分(1-a)得分占70%,材料费部分(1-b)得分占30%。详见报价表。其中,维修材料费浮动系数大于20%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结算方式:按实结算。项目实施后,工时费结算按照工时费总价×(1-a),材料费按照材料费总价×(1-b)计算。
(3)其他: 不允许分包。
12.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广州供电局2025年综合类车辆维保项目标的物清单
附件2-广州供电局2025年综合类车辆维保项目报价表
附件3-广州供电局2025年综合类车辆维保项目维修工时费及车辆配件价格表
附件4-维修服务商人员配置和设备要求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年11月26日
标签: 综合类车辆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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