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公司年度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公司年度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ZY24-SH07-FW1194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因华中公司生产需要,需租赁部分车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为确保租赁业务流程合法合规,本次计划公开选商租赁90台越野车或皮卡车,总数不超过90台,实际越野车和皮卡车数量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每台车辆原始购车价格不超过20万元。 框架协议项目规模预估为585万元/年(不含税),2年预估为1170万元(不含税),最终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招标人不做承诺,框架合同总额不做限定。
标段编号:1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因华中公司生产需要,需租赁部分车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为确保租赁业务流程合法合规,本次计划公开选商租赁90台越野车或皮卡车,总数不超过90台,实际越野车和皮卡车数量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每台车辆原始购车价格不超过20万元。 框架协议项目规模预估为585万元/年(不含税),2年预估为1170万元(不含税),最终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招标人不做承诺,框架合同总额不做限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等相关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或提供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事业单位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同等资料等)。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根据财务资料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注: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 (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服务业主方的盖章证明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注:(1)—(4)项由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车辆调度、维修等工作。 (2)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 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机械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每辆车配备ETC,并随车配备灭火器、拖车绳、逃生锤等基本应急车载用品。(提供承诺书) 车辆要求 1)提供的车辆应为自有车辆,所有车辆需为无抵押车辆及未被司法查封。 2)每辆车购置价原则上不低于15万元,不高于20万元,车辆购置价格以所提供的车辆初注册登记时的购置发票含增值税金额为准。 3)提供的车辆动力类型为燃油动力或轻度混合动力(动力主要来源于内燃机,不接受插电式混动或纯电驱动),排气量在2.0及以上,座位数5-7座,原则上交付时车辆的已行驶公里数6万公里以内、车龄5年以下(从初始注册登记日期起)。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购买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不低于10万元。(中标后且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相关发票或保险单)。 5)承诺提供的车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车辆型号、燃料与动力、厂牌型号、座位数、初始里程范围(公里)等基本信息。(现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内证明页;如为本项目新购置车辆需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需承诺实际提供车辆与本次投标车辆一致,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车辆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 (注:以上1)-6)条,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联系人:张萨克
联系电话:135*****393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天祥
联系电话:153*****276
电子邮箱:cnpcmt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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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网址:http://iscmdzzb.pipechina.com.cn:8081/#/trade-info
标签: 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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