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华中公司年度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管网华中公司年度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管网华中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Y24-SH07-FW1222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根据公司车辆管理相关要求,计划由投标人提供华中公司车辆驾驶服务,由投标人全面负责公司自有车辆及租赁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预计车辆总数为285台。后续根据公司车辆配置标准调整、自有车辆更新等因素,车辆驾驶服务需求相应调整。
标段编号:3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负责恩施作业区、宜昌作业区、荆门作业区、恩施维修队、宜昌维修队、荆门维修队等所属车辆驾驶服务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或提供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事业单位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同等资料等)。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注: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驾驶服务类似业绩。 (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验收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投标资格、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注:(1)—(4)项由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至少配置2名项目负责人(可兼职),负责车辆驾驶服务项目管理,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工作内容,保持与招标人的沟通联系,对驾驶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负责处理各项紧急或突发状况,负责每月与招标人沟通付费事宜等。 (2)驾驶员 投标人须承诺驾驶员配备数量满足招标人用车需求,用工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经招标人同意,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更换人员不低于原标准(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联系人:张萨克
联系电话:135*****393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世豪
联系电话:153*****802
电子邮箱: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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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网址:http://iscmdzzb.pipechina.com.cn:8081/#/trade-info
标签: 车辆驾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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