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购买采购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购买采购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采购制度、采购流程及内控制度,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现拟公开招标一家专业采购咨询机构协助管理采购工作事宜,包括:协助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工作、协审本单位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协助本单位质疑回复、对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关联性审查、列席单位采购工作会议、协助本单位合同履约评价、政策法规咨询和政府采购培训等服务项目。

  (一)采购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采购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费用:8.4万元/年,作为投标报价的上限。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到期后,视评价效果进行续签,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五)支付方式: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二、项目内容

  (一)协助本单位草拟、审查、办理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文件。

  (二)对本单位采购需求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有无歧视或倾向性进行协审(包括组织协助需求论证、配合澄清答疑、政府采购政策咨询及解答等工作),并提出协审意见。

  (三)在本单位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如遇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由服务机构协助处理,保证质疑回复依法合规,提高质疑回复的质量和效率。

  (四)协助本单位对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关联性审查工作并提供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报告。

  (五)协助本单位开展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供应商履约评价工作,促进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全面、诚信履约。  

  (六)整理当年现行的国家、深圳市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并根据我站需要协助修订我站采购管理规定,开展每年不少于1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

  (七)协助本单位健全完善基建类、服务类、货物类采购管理办法制度,每年至少更新修订1次,保障采购制度合法合规。

  (八)委派一名具备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到我站提供咨询服务并参加采购工作会议,时间原则上为每周固定一天。具体可根据时间情况进行调整。如有紧急、重大事项,需增派服务人员,确保满足本单位要求。中标单位1年内无故缺席站采购工作会议超过5次的,将不予续签项目合同。上述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一切待遇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九)协助单位做好政府采购其他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投标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 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期满后承诺针对项目问题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的服务承诺函。

  (七)项目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应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须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加盖骑缝章,将六份投标文件汇总后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所有投标文件(提供纸质件和电子扫描件,整套材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共六份须于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6时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4楼402办公室。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176*****553。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在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所有。  

  附件:1.评分标准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评分标准.doc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