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滨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滨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RHAKCG-2024-1125
项目名称:汉滨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4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 | *******.4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财务状况报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1)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函;
(9)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书面声明;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
(1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名称:安康鼎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吕先生
联系方式:150*****165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幢1单元门面房
联系方式:0915-*******
项目联系人:王莹
电话:0915-*******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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