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室外电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室外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室外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产教融合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大学阳逻校区内 建设规模:新建1栋由裙房及4座塔楼组成的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地下一层、地上八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4269平方米)。主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及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及研究院、产业未来技术学院等实习实训及教学实验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绿化道路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施工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红线内),包括室外电(路灯、景观灯及电缆沟等)工程;(2)材料、设备采购和安装;(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2.负责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和安装所涉及的一切检测工作。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工程保修、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还包括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监、环保、劳动卫生、建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以所有涉及的费用都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01 合同估算价:129.49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4项: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网页截图或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的网页截图;4.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颁发时间为准;(5)财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9万元(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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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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