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按压机芯轴承购置竞价公告
口腔科按压机芯轴承购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口腔科按压机芯轴承购置
项目编号:620*****76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刚 099*****572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03 10:00 - 2024-12-03 10:46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按压机芯轴承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牙科手机及附件; 规格:J3;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所购置配件适配各类手术体位摆放护理配合,并能彻底清洗消毒; 次要参数要求: | 100台 | *****.00 | snk |
按压机芯轴承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牙科手机及附件; 规格:MAX2R;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所购置配件适配各类手术体位摆放护理配合,并能彻底清洗消毒; 次要参数要求: | 100台 | *****.00 | nsk |
附件: 采购需求-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口腔科按压机芯轴承购置.pdf
响应文件(模板)-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目(投标企业名称).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一、响应文件组成(须包含以下内容,不得缺项):
1、 企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1.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2、行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2.1、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3、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配件)注册证或整机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根据所投内容提供);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4、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格式自拟):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7、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自拟):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
9、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含报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包括: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品牌、产品配置、技术参数及产品彩页;不得缺项;
10、售后承诺及服务方案(格式详见附件):须包含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以及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述(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明确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解决时间、服务响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配送车辆安排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二、响应文件应在全部需签字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三、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等证明。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昆仑路街道 安定路120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付款方式 | (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100%的预付款。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货款。 (三)其余0%款额在产品使用中无质量问题,且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质保期满后的0天内将余款无息汇入中标人指定的账户。 (四)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五)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付款。 |
售后服务 |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
质量保证期 |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1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