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银都培训中心房屋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银都培训中心房屋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银都培训中心房屋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银都培训中心房屋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ZTFGYLGC-[2024]11】),招标人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项目承包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818】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银都培训中心房屋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1.3设计周期:30天(日历日)审查合格(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4施工工期:140天(日历日)验收合格(自设计周期结束之日起计算);
1.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
设计部分最高限价为:投标报价<25.8万元(含税)。
建安工程最高限价为:投标报价<792.2万元(含税)。
注: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2.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3具备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须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文件要求办理区外入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查询为准)或具有进疆备案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或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2.2.5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
④其他证明文件。
2.2.6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建筑工程专业)证书资格,疆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资格。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应合法有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1】月【1】日至公告发布 30 日前的(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本年度新成立的可不提供。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5.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5.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1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0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将投标人资格条件1至10项证明材料、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交至代理公司处,符合条件后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联系电话:158*****214。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汇入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自贸支行
账 号:991*****7110910
行 号:308*****918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3楼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3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哈密南路13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
联系人:陈志豪
电 话:158*****214
电子邮箱:*********@qq.com
标签: 房屋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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