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海关一楼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哈尔滨海关一楼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哈尔滨海关一楼改造项目”,项目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海关一楼改造项目
2.2组织形式:比选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南岗区嵩山路88号
2.4建设规模:哈尔滨海关一楼右侧大厅,450平方米
2.5工程控制价:******.11元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
2.7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连续3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项目班组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上述证书如果登记专业类别的,专业类别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2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委托代表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项目期间,委托代表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与该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4.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递交文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委托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4.4三年内的主要工作业绩(提供有代表性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
4.5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原件备查。
5、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哈尔滨南岗区嵩山路88号哈尔滨海关一楼视频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勘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51-********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http://harbin.customs.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51-********
附件:
标签: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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