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山市易荣装修工程部饶荣平的公告陈光德

对中山市易荣装修工程部饶荣平的公告陈光德

  本局受理陈光德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单位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予中山市易荣装修工程部(饶荣平),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如下:

  一、公告文书:编号:241*****231*****

  二、受送达人:中山市易荣装修工程部(饶荣平)

  三、内容:陈光德自述受你单位安排在沙溪镇华发四季丹桂一路10号B2-26号别墅工作期间,于2024年8月1日因受到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

  联系人:彭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

  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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