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蒋新路(塔畈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潜山县蒋新路(塔畈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H4-2016-0226(JT)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5 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潜山县蒋新路(塔畈段)改造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交通运输局
1.3招标人:潜山县塔畈乡人民政府
1.4资金来源:畅通工程专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县塔畈乡
2.2建设规模:潜山县蒋新路起点位于潜山县黄柏镇蒋家老屋,终点位于塔畈街道入口处,塔畈段设计范围:K1+870-K9+532.427,路线全长7.662427公里,路面宽度为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拾肆万捌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蒋新路(塔畈段)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银行回单(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的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托的项目经理)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拟委托的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人民政府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塔畈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塔畈乡 地 址:潜山县南岳路416号
联系人:严先生联系人:余文娟
电 话:136*****008 电 话:****-*******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按照潜山县人民政府潜政[2010]69号《关于印发<潜山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之规定进行标后管理。
8.2购买了招标文件,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将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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