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宣传服务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表
深圳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宣传服务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表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深圳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宣传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92.68万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2019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意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在规划体系重构背景下的系统性、全新的工作。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着力解决现有各级空间规划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等问题,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文件,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自然资源部专门召开了《若干意见》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座谈会,要求各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的宣传工作。 2024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成为深圳历史上首部统筹陆海、覆盖全要素、实现“多规合一”的总体规划,为深圳实现超大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描绘了宏伟战略蓝图。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深圳正加快推动各区(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相关工作,并以《总体规划》提出的“一核多心网络化”的总体开发格局为指导,按照“相对均衡布局、功能差异化分工协作、分批稳步推进”的思路,全市首批选取了目前比较成熟的十个重点片区作为引擎,重点突破、以点带面。 值此《总体规划》批复之际,为进一步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为规划扎实有序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助力深圳高质量发展,开展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宣传工作。 一、工作内容: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宣贯 (1)在全局召开总体规划宣贯工作会议时制作宣贯材料、邀请专家进行宣讲、录制局内宣讲视频。一是宣讲规划主要内容,二是结合规划实施传导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理要求,宣讲规划实施相关要求。 (2)在全市召开总体规划宣贯大会时,面向全市规划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制作宣贯材料,并邀请专家将“总体规划”的内容,并录制成视频,对规划的背景意义、总体要求、成果内容、规划体系、规划传导监督实施机制等进行深入宣贯,******限度扩大宣贯范围。 2、拍摄规划宣传片 将全市10个区(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内容拍摄成一部不少于5分钟的宣传片,通过视频的形式,更加形象、直观地展示规划内容和各区的特色,助力规划宣传和深圳的高质量发展。 将首批10个重点片区规划的内容拍摄成一部不少于5分钟的宣传片,通过视频的形式,更加形象、直观地展示规划内容,从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助力规划宣传和深圳的高质量发展。 3、制作《总体规划》宣传品 将《总体规划》的成果转化成宣传品,通过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度解读和创意设计,使规划成果更加丰富、多元,从而提升规划的内涵和价值,使规划成果更具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同时更加易于大众理解和接受,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二、团队要求: (一)中标方须设置项目组,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二)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并包括城市规划、土地管理、艺术设计学等多专业技术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及以上规划、国土行业研究经验,参与过副省级以上城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四)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的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得到采购方的同意。 三、成果要求 项目预期成果: ①《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宣贯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和宣贯视频); ②《分区规划宣传片》(不少于5分钟); ③《首批10大重点片区宣传片》(不少于5分钟); ④《总体规划》宣传品。 项目成果格式要求: 提供电子形式和纸质形式各1份。(DOC、PDF等格式)。 四、项目质量验收要求 ①项目应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②项目宣贯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通俗易懂; ③宣传视频应做到画面精美、固定内容的基础上兼顾轻松活泼; ④宣传品应体现规划特色和文化底蕴; ⑤项目应按招标及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相关工作。 ⑥最终成果应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审查,具体验收形式以合同为准。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二).3“为了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为《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等宣传服务工作,供应商应深度了解并熟悉掌握国家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要求,以及我市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内容。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法定机构试点),定位为政府规划师,根据市编办相关文件,“承担深圳市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的具体编制工作,承担深圳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政策与课题的研究,承担城市与建筑设计相关研究及推广促进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展示内容技术支持工作”。发展研究中心是《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的唯一技术单位,同时还承担了各区分区规划的审查监理服务、分区规划成果符合性审查标准制定等项目。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本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意向供应商为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钟工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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