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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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HTJ-GWJXD-CLK-********
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拟对需要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服务内容及其它要求
(一)服务内容要求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并发布招标文件、各类公告、公示、中标通知书,组织现场踏勘、组织开评标,辅助起草合同,资料归档等。具体如下:
1.根据需要参与招标前期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招标文件、建议标段划分方式等,并对招标方案的法律风险进行预评估;
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各项资料和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需要)和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印刷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组织踏勘和答疑、组织评标(资格预审、评审)、公示结果、协助拟制合同草稿、协助处理质疑投诉等。
3.采购人可视项目情况要求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或召开评标(评审)前会议,对项目进行说明并解答供应商疑问,出具澄清文件。涉及采购文件实质内容的,应以书面澄清或答疑为准。
4.投标人对委托代理项目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代理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并向供应商答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要求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
6.组织开标、评标、谈判。
7.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定标意见,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如需要向当地政府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备案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协助采购人完成备案。
9.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招标资料整理归档,归档文件原则上为2套,分别纳入采购人档案室、供应商档案室归档管理。
10.协助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的合同签订等事宜。
11.确保评标质量,把控招标环节关键点,对评标工作中风险控制、资质审核、分数计算等各环节的严密性、严谨性和准确性负责。
12.负责完成因各种原因造成的重新招标工作。
13.其他保证招标工作按时保质顺利进行的事项。
(二)内部控制及相关管理要求
1.应熟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标投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应具有供应商服务的保密机制,包括对标书发售人员、现场服务人员等的保密要求,不得违规向任何人透露与招标有关的信息。
3.除必须的澄清或答疑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为代理项目供应商提供与代理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并应对代理服务中获知的应当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答复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
4.遇到不可抗力阻碍,致使受托事项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5.在招标过程中按照国家、地市有关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依法协助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人,确保招标工作满足采购人委托项目的进度要求。
6.项目评标(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方可对外发布中标(成交)结果。
7.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并移交采购人。
(三)其他服务内容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采购事宜,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外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行集中采购制度有关要求。
(四)服务团队要求
根据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应至少由1名项目经理及2名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须具有5年以上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经验,其他工作人员均须具有3年以上招标采购代理经验。团队所有成员均应具备政策法规解读及实操技能。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2022、2023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截止提交投标文件之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公司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的二个网站系统查询截图。
4、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7、本次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8、相关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委托单复印件。
9、对供应商围标、串标控制机制及措施。
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场所情况:办公、开评标和档案管理场所的面积500平米及以上。
四、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
中标金额 (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500以下 (含 500) | 1.2% | 1.5% | 1.5% |
500-1000 (含 1000) | 0.8% | 0.8% | 0.5% |
1000-5000 (含 5000) | 0.5% | 0.5% | 0.3% |
5000-***** (含 *****) | 0.3% | 0.25% | 0.1% |
(含 *****) | 0.1% | 0.1% | 0.05% |
(含 *****0) | 0.05% | 0.05% | |
*****0 以上 | 0.01% | 0.01% |
报价厂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报名、报价时间及方式等要求
1.报名人将报名表(格式如下)在2024年12月02日18:00前,发送至hantao0715@qq.com邮箱。邮件名称按厂商名称+询价编号+标段号(例:司********项目报名表)。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报价。
报名表
(公章)日期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询价编号及标段号 | 如:HTJ-GWJXD-CLK-********项目 |
2.报名成功后,报价人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资格性审查承诺书等相关资质文件)于2024年12月03日15:00递交至开标地点。
3.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哈拉更西路39号工务机械段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说明
1.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询价会议时,由采购小组统一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报价方式:一次报价形式。
5.代理服务费用由项目成交厂商支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巨胜
联系方式:0471-*******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材料科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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