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代理招标公告

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代理招标公告

湘衡盐化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

2、招标条件
年产30万吨小包装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项目经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湘经信投资备【2013】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均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招标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工程的部分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
3.2招标代理及工作范围: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代理等。本次代理招标标段见下表:

序号

工程范围

预估金额

备注

1

受料仓

130万元

预估金额为参考值,以实际中标额为准。

2

缓冲仓

170万元

3

混合器

200万元

4

螺旋输送机

55万元

5

装袋生产线

490万元

6

液压升降货梯

35万元

7

空压机系统

300万元

8

开关柜

150万元

9

电线电缆

200万元

10

料位开关

15万元

11

称重模块

90万元

12

检重系统

30万元

13

监控系统

60万元

14

溯源系统

200万元

15

DCS系统

30万元

16

铁路栈桥拱形屋面瓦维修工程

105万元

17

小计

2260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全国注册招标师证、全国注册造价师证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资格证书。

4.5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者,请于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6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有效介绍信、全国注册招标师证书、全国注册造价师证和专职人员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均需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6.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7.2投标人须由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报名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全国注册招标师证书、全国注册造价师证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等原件参加开标。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监督

本次招标的监督机构为湘衡盐化纪检审计部和湘衡盐化工会(职工代表)。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

联系人:唐先生 曾先生 联系电话:****-*******



标签: 技改 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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