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招标编号:LNHR-FWJT-2024110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胸网”网站(mm,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项目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科: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
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
(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
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售价:人民币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
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
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R-FWJT-20241100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
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
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m.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cC即.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项目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科:凡有意参加此项日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
2024年12月2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
冠
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
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
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人民币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北京时间
上午08:30分-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经
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片到辽宁
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竞谈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竞谈文件。(对于
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方式:1399878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13104270037
邮箱地址:LNhongruie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104270037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987888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104270037
电子邮件: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个类海企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95004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