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际院士科学家康养保障中心海南分中心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X-GK20241126-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际院士科学家康养保障中心海南分中心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5700 万元,招标人为国兴实业发展(海南)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建设地点: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文大村委员会富书村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际院士科学家康养保障中心海南分中心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际院士科学家康养保障中心海南分中心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
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
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
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文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文的规定
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
由施工单位提供)。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5 具有履行合同履约能力(联合体整体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牵头方公章、格式自拟)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
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6.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
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由同一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
均具有约束力。
3.6.5 本项目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家。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责令其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3.7.2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①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②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三年
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系指我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骗取中
标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3.7.3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7.4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但
凡在黑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5.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38 号九都大厦 9H ;现场报名。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1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 国际院士科学家康养保障中心海南分中心设计、施工 EPC 总承
包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国兴实业发展(海南)有限
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海南荣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文大村委员会富书村 ;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 96.01 亩,总建筑面积约 13.014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约 310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99140 平方米)总投资额 10.24 亿元。建设包括国际院士
科学家康养保障中心海南分中心园区及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1.1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动力工程、变配电工程、
配电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等。
1.2 室外配套工程
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楼体照明工程、节能与可再生能源
工程、储能工程、充电桩工程、围墙及大门、红线外电源引入工程等。
2.4.招标控制价:
控制价:人民币 95700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4100 万元,为最高投标限价;工程
设计费:¥1600 万元,为最高投标限价。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3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
期要求为(如果有) 设计:60 日历天, 施工:670 日历天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共 1 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合格。(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
范、规程;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
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
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文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文的规定
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
由施工单位提供)。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5 具有履行合同履约能力(联合体整体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牵头方公章、格式自拟)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
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6.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
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由同一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
均具有约束力。
3.6.5 本项目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家。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责令其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3.7.2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①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②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三年
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系指我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骗取中
标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3.7.3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7.4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但
凡在黑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
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企业管理、企业实力,企业信用等)。
4.2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 2024 年 11 月 27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
5.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38 号九都大厦 9H ;
5.3 方式:现场报名。
5.4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5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确认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拟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之内完成现场报名
则表示确认参与投标。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00 元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1__;
8.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海南荣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予以拒收。
9. 履约担保的要求
9.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9.2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转账或提供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
9.3 履约担保期限: 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出履约
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兴实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A 座 705
电话:15370740333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荣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38 号九都大厦 9H
电话:0898-68529197 邮箱: HNRX1688@163.COM
联系人: 李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兴实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A 座 705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370740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荣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38 号九都大厦 9H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898-6852919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