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穿芳峪镇项目区机械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JZSHGYQCFYZJXFW/HT-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蓟县
一、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穿芳峪镇项目区机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资金、市级支持资金和区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天津
市津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对渔阳镇小岭子沟、东大屯沟,罗庄子镇杨家峪沟,
穿芳峪镇牛头沟,官庄镇漳河五支沟,下营镇黄乜子沟、石头营沟、中营小西沟、前干涧沟,
出头岭镇中峪村沟等亟需治理的 10 条山洪沟进行先期治理,总长度 24.21km。本项目主要
涉及穿芳峪镇项目区机械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穿芳峪镇项目区机械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穿芳峪镇项目区机械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比选申请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3)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比选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仅限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经办人将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汇
款凭证、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guoyuzixun@126.com,发送后
请与代理机构确认。比选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银行帐号:0302062019300133896。售价:人民币 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
七、其他
我公司受天津市津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拟对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穿芳峪镇
项目区机械服务进行比选,项目情况如下:
1.比选项目及内容
(1)项目名称: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穿芳峪镇项目区机械服务
(2)合同编号:JZSHGYQCFYZJXFW/HT-2024-01
(3)比选人:天津市津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比选内容: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穿芳峪镇项目区机械服务
2.项目情况介绍
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对渔阳镇小岭子沟、东大屯沟,罗庄子镇杨家峪沟,穿芳峪镇牛
头沟,官庄镇漳河五支沟,下营镇黄乜子沟、石头营沟、中营小西沟、前干涧沟,出头岭镇
中峪村沟等亟需治理的 10 条山洪沟进行先期治理,总长度 24.21km。
本项目主要涉及穿芳峪镇项目区机械服务。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确定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
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
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比选申请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3)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比选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仅限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人。
6.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比选文件售价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每日 9:00-12:00,14: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
(3)方式:请经办人将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汇款
凭证、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guoyuzixun@126.com,发送后请
与代理机构确认。
比选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
银行帐号:0302062019300133896。
售价:人民币 500 元。
7.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天津国禹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津市津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 30 号
比选代理机构: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赵歆玥、高鑫
电 话:022-88368808、13011385130、15522566419
邮 箱:guoyuzixun@126.com
日 期:2024 年 11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津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 30 号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155022966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 赵歆玥、高鑫
电 话: 13011385130
电子邮件: guoyuzix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