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事件相关电位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便携式事件相关电位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关于便携式事件相关电位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公告


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新疆师范大学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便携式事件相关电位仪、眼镜式眼动仪ETG、行为观察系统等设备进行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相关事宜,具体要求:

1、中介机构必须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

2、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4、取费标准(一式两份并密封):按百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百分比;

5、提供近三年业绩状况;

6、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委托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盖红章);

(3)资质证书副本(盖红章);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对。

7、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

8、资料报送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18点止(北京时间);

10、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建设指挥部招标采购工作组办公室;

11、联系人:谢光洪,联系电话:*******/180*****005



新疆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 电位仪 便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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