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泰安市徂汶景区智能低碳产业新村先行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GS-2024-02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徂汶景区智能低碳产业新村先行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000 万元,招标人为山东光顺元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为项目的首开区(总建筑面积约为 67830 平方米,其中街坊式民宿 40698 平
方米,联排民宿 20349 平方米,独栋民宿 6783 平方米,项目一期投资大约为 5 亿元),本次
招标为一期的启动区范围(建筑面积约:30683m2 道路(含雨污水、路灯、道路两旁的绿化)
约:1517m)。本项目分期开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市徂汶景区智能低碳产业新村先行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泰安市徂汶景区智能低碳产业新村先行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计、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
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可不提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
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
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
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
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
筑师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国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西七里佳
苑路中段路东 22-1)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西七里佳苑路中段路东 22-1(山东国山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国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泰安市徂汶景区智能低碳产业新村先行示范区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约定,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徂汶景区智能低碳产业新村先行示范区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山东光顺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报批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山东光顺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GS-2024-028
2.2 工程名称:泰安市徂汶景区智能低碳产业新村先行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徂汶景区三个村庄,分别是东颜张村、北颜张村、西颜张村,处
于泰山与徂徕山之间的大汶河北岸,居岭庄村以南,西苑庄村以东,大汶河以西、以北。
2.4 建设规模:
2.4.1 项目总建筑面积 3263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部经济园区+野奢美宿 1500 套,建设
乡居风貌工程、乡野休闲工程、乡建美学工程及公共配套工程。其中:
乡居风貌工程总建筑面积 174220㎡,包括人民大舞台 4000㎡,石洸博物馆 2000㎡,综合服
务驿站 420㎡,乡创工作室 480㎡,共享厨房 400㎡,乡居样板 300㎡,乡贤博物馆 1020㎡,
河畔乡居 152000㎡,林间会议厅 2000㎡,生态宗祠合院 600㎡,CSA 农园 6000㎡,汶河大
食堂 5000㎡。
乡野休闲工程总建筑面积 95260 平方米,包括喝酒院子 600㎡,嗨趣乐园 380㎡,乡村书屋 600
㎡,亲子 DIY 工坊 380㎡,未来停车场 2600㎡,览众养生馆 800㎡,特色商业街 12000㎡,
乡野夜食集 3200㎡,乡野咖啡屋 400㎡,总部经济园区+野奢美宿 74300㎡。
乡建美学工程总建筑面积 56850 平方米,包括 AI 国际酒店 8000㎡,多功能远程医疗站 800㎡,
能源美学站 2000㎡,党建美学馆 1200㎡,24H 自助超市 600㎡,AI 科技馆 800㎡,5G 卫生
间 400㎡,数字 ID 俱乐部 1200㎡,AI 全民运动场 2000㎡,AI 智慧云餐厅 450㎡,AI 美食
工坊 600㎡,AI 咖啡厅 300㎡,总部经济园区+野奢美宿 38500㎡。
2.4.2 本次招标范围:一期为项目的首开区(总建筑面积约为 67830 平方米,其中街坊式民
宿 40698 平方米,联排民宿 20349 平方米,独栋民宿 6783 平方米,项目一期投资大约为 5
亿元),本次招标为一期的启动区范围(建筑面积约:30683m2 道路(含雨污水、路灯、道
路两旁的绿化)约:1517m)。本项目分期开发。
2.5 计划工期:暂定 396 日历天,具体施工内容和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其中设计
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
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
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等达
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
2.9.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工程设计费控制价 1850 万元;工程施工费控制价 33150 万元。
2.9.2 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备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上述各项数据,下同),投标人投标
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②工程施工费报价为工程施工费控制价×工程施工费费率。
③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在多个标段均排名
第一时,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单位。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
有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设计单
位可不提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
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
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
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3.4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
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 17 时 00 分(截止时间);
4.2 地点:山东国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国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西七里佳苑路
中段路东 22-1)购买招标文件。
4.4 售价:人民币 6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09 时 30 分止;
5.2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5.3 递交地点:山东国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4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西七里佳苑路中段路东 22-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光顺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邱家店镇东颜张村 001 号
联 系 人:申子豪
电 话:18553801269
电子邮件:254050209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西七里佳苑路中段路东 22-1
联 系 人: 任经理
电 话: 0538-6363088
电子邮件: sdgsta202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