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_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

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_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0-******-05-04-******
投资项目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联和社区东社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省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估算*****.1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估算*****.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6.73万元,基本预备费335.10万元。本项目是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项目的配套项目,新校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2m2(约354亩)、建筑面积******m2,主要包括教学用房,图书馆用房,宿舍用房,食堂用房,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用房,架空层及连廊,以及室外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本项目目的是为新校区项目所有建筑及室外环境提供全面、科学、先进、智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主要包括功能场室信息化建设、 数据处理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应用系统建设、硬件设备购置等。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招标的范围(详细内容见发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和《设计任务书》),同时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支持和配合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完成本项目可研报告范围内全部的智能化信息系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规定的各阶段要求。 (2)造价文件编制服务: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限额设计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并协助配合完成概算报批报审。概算的编制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3)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支持和配合服务。主要包括报建报批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报建工作、设计变更、专项设备设施设计、设备技术比选选型分析、竣工图编制,发包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含设计代表驻现场)、竣工验收、专题研究等;配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项目全过程设计配套服务等。报建和验收手续所需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由承包人提供,并应根据报建和验收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对应工作全部完成。 (4)为发包人提供施工招标过程中需要的材料设备选型、项目特征描述等技术文件。 (5)其他配合服务: ①若设计过程中有需要前往外地考察同类项目并借鉴其经验,由承包单位组织,考察费用按设计费的5%列支,如有结余则归承包单位所有。 ②参加各类协调、论证、评审等会议,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到会,负责会议有关汇报文件、展示文件的制作和汇报。 ③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劳务费用由承包单位负责。  ④配合专项设备配置工作。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9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5.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5.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3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电气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注册电气工程师需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2)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指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之日起算10年或以上。 (3)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5.8 其他要求: 5.8.1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8.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8.3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电气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注册电气工程师需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2)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指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之日起算10年或以上。 (3)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2楼
招标人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柯工、陈工 联系电话 150*****97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新校区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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