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司2024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招标公告

济南公司2024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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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GS-2024-CGFW-GK-07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石油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3 个标段,标段一油品运输;
标段二直分销配送;标段三车用(高纯、气态)氢气运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一油品运输; (002)济南公
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二直分销配送; (003)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
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三车用(高纯、气态)氢气运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一油品运输)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承运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并按时年
检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危化品公路运输
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明确,岗位配员充足;建立
完整的 HSE 管理体系;建立运载工具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安全教育培
训、内部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司押人员、油罐车以及运输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投
保;承运商不在失信名录内;对于前一轮上线承运商存在违背运输合同约定,不能有效满足
省市公司公路配送需求,包括擅自停运或以停运等方式相威胁,对省市公司正常配送业务造
成干扰,或响应效率极低、年度综合考评低于 80 分的承运商,经招标单位成品油公路运输
承运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限制中标。
2、油罐车、天然气、氢气运输车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危化品公路运输车辆管理法律法规,中
国石化危化品运输承运商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

标准》等要求;应满足山东石油所属油库、加油(气)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
务需求;油罐车应提供出厂容积检定证书(仅在新上线时提供),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应在
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属性(汽油、柴油);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优先采用北斗卫星定位)、
主动防御车载视频和山东石油认可的电子铅封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应满足行业标准,具备
实时监控、历史回放、位置查询、异常报警等功能;车辆产权属承运商自有,不得使用挂靠
车辆;车辆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3、司押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危险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符合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
员相关管理制度;司押人员不在失信名录内。
4、本次招标中标段一油品运输、标段二直分销配送包含莱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二直分销配送)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承运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并按时
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危化品公路运
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明确,岗位配员充足;建
立完整的 HSE 管理体系;建立运载工具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安全教育
培训、内部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司押人员、油罐车以及运输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
投保;承运商不在失信名录内;对于前一轮上线承运商存在违背运输合同约定,不能有效满
足省市公司公路配送需求,包括擅自停运或以停运等方式相威胁,对省市公司正常配送业务
造成干扰,或响应效率极低、年度综合考评低于 80 分的承运商,经招标单位成品油公路运
输承运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限制中标。
2、油罐车、天然气、氢气运输车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危化品公路运输车辆管理法律法规,中
国石化危化品运输承运商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

标准》等要求;应满足山东石油所属油库、加油(气)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
务需求;油罐车应提供出厂容积检定证书(仅在新上线时提供),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应在
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属性(汽油、柴油);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优先采用北斗卫星定位)、
主动防御车载视频和山东石油认可的电子铅封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应满足行业标准,具备
实时监控、历史回放、位置查询、异常报警等功能;车辆产权属承运商自有,不得使用挂靠
车辆;车辆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3、司押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危险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符合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
员相关管理制度;司押人员不在失信名录内。
4、本次招标中标段一油品运输、标段二直分销配送包含莱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三车用(高纯、气态)氢气
运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承运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等证照,并按时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
化危化品公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明确,岗
位配员充足;建立完整的 HSE 管理体系;建立运载工具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
响应、安全教育培训、内部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司押人员、油罐车以及运输货物应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足额投保;承运商不在失信名录内;对于前一轮上线承运商存在违背运输合同约
定,不能有效满足省市公司公路配送需求,包括擅自停运或以停运等方式相威胁,对省市公
司正常配送业务造成干扰,或响应效率极低、年度综合考评低于 80 分的承运商,经招标单
位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限制中标。
2、油罐车、天然气、氢气运输车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危化品公路运输车辆管理法律法规,中
国石化危化品运输承运商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

标准》等要求;应满足山东石油所属油库、加油(气)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
务需求;油罐车应提供出厂容积检定证书(仅在新上线时提供),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应在
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属性(汽油、柴油);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优先采用北斗卫星定位)、
主动防御车载视频和山东石油认可的电子铅封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应满足行业标准,具备
实时监控、历史回放、位置查询、异常报警等功能;车辆产权属承运商自有,不得使用挂靠
车辆;车辆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3、司押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危险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符合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
员相关管理制度;司押人员不在失信名录内。
4、本次招标中标段一油品运输、标段二直分销配送包含莱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9 日,每
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一份加盖
公章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截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suopuzb@163.com。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
通过或合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标段,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方式的,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写”,报名转账成功后请将汇款
回执单及单位开票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suopuzb@163.com。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
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
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 2066 号善信大厦 25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 2066 号善信大厦 2505 室
七、其他
中标家数:标段一 2 家,标段二 3 家,标段三 1 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石油分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 号中润世纪广场 9 栋山东石油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索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 2066 号善信大厦 2506 室
联 系 人: 丁涛
电 话: 15688866762
电子邮件: suopu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次物流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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