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犁惠拓购置环卫专用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TYHW-202410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惠拓购置环卫专用车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372 万元,招标人为伊犁惠拓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环卫专用车辆,本项目包含:纯电动 18 吨洗扫车 1 辆(配雪铲及增程
器)、纯电动 18 吨洒水车 3 辆(配扫雪滚及增程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惠拓购置环卫专用车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惠拓购置环卫专用车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
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
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4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上海北路鸿泰康城社区旁院内办公楼 2
楼;售价:2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 座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 座 4 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TYHW-20241005
(2)项目名称:伊犁惠拓购置环卫专用车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20000.00 元
(5)采购需求:采购一批环卫专用车辆,本项目包含:纯电动 18 吨洗扫车 1 辆(配雪铲及增
程器)、纯电动 18 吨洒水车 3 辆(配扫雪滚及增程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安装等其它伴随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
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
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04 日,每日上午 10:00-14:00 时,下午 15:30-19:30
时(京时,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上海北路鸿泰康城社区旁院内办公楼 2 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 座 4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查验的证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均须带原件
查验(不接受公证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
(3)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惠拓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联 系 人:秦亮
电 话:153525560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宁市开发区上海北路鸿泰康城小区旁院内办公楼 2 楼
联 系 人: 张姝、宿玲
电 话: 18299255568
电子邮件: 15180187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