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二次-2024年12月招标公告

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二次-2024年12月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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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江苏公司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交通船租赁服务
项目(二次)-2024 年 12 月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滨海公司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 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100%,招标人为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JS-202411FW-06
2.2 项目名称:滨海公司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2.3 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振东村滨海公司风电场
2.4 建设规模:300MW
2.5 计划工期:12 个月
2.6 招标范围:江苏滨海 300MW 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滨海县废黄河口至扁担
港口之间的近海海域,风电场规划范围呈梯形,中心位置离海岸线直线距离约
21 千米,规划海域面积约 150 平方公里,涉海面积为 48 平方公里。交通船航
行于风电场海域,主要从事人员和工具的运输工作。招标方在盐城区域内所属
的海上风电项目 2024-2025 年度运维交通船服务(投标人按船舶数量暂定 1 艘
报价),投标人自有船舶总长度不小于 38 米,航速不低于 10 节(静水航
速),在安全条件许可范围内,投标方船舶及船员必须 24 小时满足出航条件,
同时在具备可出海窗口期情况下根据招标方要求对所辖海域进行巡视检查及警
戒巡逻。项目包括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服务,亦包括投标方因履行本项目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应税金、服务费、码头租赁费(翻身河渔港南岸
运维船登乘点 5、6 号码头,岸线长 83 米)、码头管理费(翻身河渔港南岸运维
船登乘点 5、6 号码头,岸线长 83 米)、船舶油费、人员工资、伙食费、设备
费、管理费、平台交易费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提供所属投标单位符合要求的船舶相关证书,包括
海上船舶检验证书或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以及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最低安全
配员证书和船舶电台执照和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1 个及以上的海上船舶租赁项目运营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投标的船舶提供船员配置情况,需满足对应船舶的
最低配员要求,并提供相应船员资质证书,以及人员劳务合同或近半年及以上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船员资质证书包括:身份证和海船船员适任证和海船船员培
训证和海船船员健康证,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有效性,符合中国海事局相关要
求。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2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如需) 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
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3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滨海港经济区港城路 1 号滨海港商务中心 310 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 层
邮编:200042
联系人:蒋文强
电话:021-62579259(限招标业务,电话未能接通时,请发邮件)
4
电子邮件:jiangwenqiang@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5
江苏公司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交通船租赁服务
项目(二次)-2024 年 12 月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滨海公司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 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100%,招标人为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JS-202411FW-06
2.2 项目名称:滨海公司交通船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2.3 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振东村滨海公司风电场
2.4 建设规模:300MW
2.5 计划工期:12 个月
2.6 招标范围:江苏滨海 300MW 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滨海县废黄河口至扁担
港口之间的近海海域,风电场规划范围呈梯形,中心位置离海岸线直线距离约
21 千米,规划海域面积约 150 平方公里,涉海面积为 48 平方公里。交通船航
行于风电场海域,主要从事人员和工具的运输工作。招标方在盐城区域内所属
的海上风电项目 2024-2025 年度运维交通船服务(投标人按船舶数量暂定 1 艘
报价),投标人自有船舶总长度不小于 38 米,航速不低于 10 节(静水航
速),在安全条件许可范围内,投标方船舶及船员必须 24 小时满足出航条件,
同时在具备可出海窗口期情况下根据招标方要求对所辖海域进行巡视检查及警
戒巡逻。项目包括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服务,亦包括投标方因履行本项目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应税金、服务费、码头租赁费(翻身河渔港南岸
运维船登乘点 5、6 号码头,岸线长 83 米)、码头管理费(翻身河渔港南岸运维
船登乘点 5、6 号码头,岸线长 83 米)、船舶油费、人员工资、伙食费、设备
费、管理费、平台交易费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提供所属投标单位符合要求的船舶相关证书,包括
海上船舶检验证书或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以及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最低安全
配员证书和船舶电台执照和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1 个及以上的海上船舶租赁项目运营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投标的船舶提供船员配置情况,需满足对应船舶的
最低配员要求,并提供相应船员资质证书,以及人员劳务合同或近半年及以上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船员资质证书包括:身份证和海船船员适任证和海船船员培
训证和海船船员健康证,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有效性,符合中国海事局相关要
求。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2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如需) 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
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3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滨海港经济区港城路 1 号滨海港商务中心 310 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 层
邮编:200042
联系人:蒋文强
电话:021-62579259(限招标业务,电话未能接通时,请发邮件)
4
电子邮件:jiangwenqiang@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船租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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