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生产用车机动车辆保险磋商公告

2025年度生产用车机动车辆保险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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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2025 年度生产用车机动车辆保险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T-ZB-2024-GN-42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2025 年度生产用车机动车辆保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自有资金 36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范围: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2025 年度生产用车机动车辆保险,采购内容:车
辆台数约 60 辆,车型包括:轿车、客车、货车、抢险车、高空作业车、吊车等。为招标人
提供生产用车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主要承担机动车辆本身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补
偿。详见项目需求书。服务期: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以实际签订合
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2025 年度生产用车机动车辆保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2025 年度生产用车机动车辆保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
分公司必须同时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每个法人组织只能派遣 1 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2. 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
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开启时间前 1 个月
以内(指银行的签章或签发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接收方为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对应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个人所得税除外) 和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纳税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
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
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
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算;
6.参加采购活动要求:①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
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扫描件;②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7.供应商截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查询记录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后打印存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
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或线下获取,具体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公建 4-5 号,地图搜索
“倚天机构”,5 号别墅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公建 4-5 号,地图搜索
“倚天机构”,5 号别墅会议室)
七、其他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网络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需将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
件;③公对公汇款凭证;将以上资料的彩色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
ytzb2015@126.com;联系人:张如春 18812622360);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接受公对公汇款,汇入我公司账户,公司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锦州道支行
账 号:0302010119300210991
注:①请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所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
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②请各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代理公司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节
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16 时为收到供应商报名邮件中
显示的时间点。
(2)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①供应商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②法定代表人/分公司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公建 4-5 号,
百度地图搜索“倚天机构”,5 号别墅 1 层采购代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的售价:500 元人民币/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报名后
如放弃响应本项目,请将《放弃响应函》送达我司或电子邮件方式(需加盖单位公章)发送
至我公司邮箱,未及时递交《放弃响应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放弃响应
函》格式自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华昌道 41 号
联 系 人:夏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公建 4-5 号,百度地图搜索“倚天机构”,5 号别墅 1
层采购代理
联 系 人: 刘昭君、张如春、孙旭迪
电 话: 18812622360
电子邮件: ytzb201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管理处 生产用车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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