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社区药学药物治疗管理二次遴选招标公告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社区药学药物治疗管理二次遴选招标公告
为推动通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学发展,加快基层药学人才的培养,提高用药安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健康权益,按照《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122号)要求,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社区药学药物治疗管理项目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类别
委托业务类
三、申报单位要求
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等。
2.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有丰富经验的医疗机构药学专家团队,熟悉医疗机构安全用药、处方点评等政策和相关服务经验。
4.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须的专业人员、相关资质、承接能力及承接经验。
四、工作任务
1.组织170名社区药学相关人员开展药学培训,包括入学考试筛选学员、业务理论培训、药学实践技能培训(理论和实践培训不少于18次)和结业考试等环节。
2.培训之后安排不少于10名副高级以上药学专家团队到辖区内22家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药学门诊实地带教,每个社区至少去2次。
3.实地带教指导后,安排正高级以上药学专家进行4次典型案例精析讲解。
4.组织一次药学项目总结会暨药学服务技能竞赛。
五、项目经费
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社区药学药物治疗管理项目经费95万元(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
六、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全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具体事务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具体事宜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资信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财务状况、工作业绩、工作团队、专业能力和本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质量保证等情况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6.项目承接工作方案及资金(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7.遴选承诺函(对报名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七、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4日。
2.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密封报送。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提交方式: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12月4日24点前将上述材料快递至通州区西大街62号(通州区卫健委科技教育科);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wjwkjyx@bjtzh.gov.cn
注意:需在快递外包装或邮件主题处注明“社区药学药物治疗管理项目申报”字样。
4.组织评审: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报价、企业实力、相关业绩、工作方案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5.结果公示: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市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http://www.bjtzh.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关老师
联系电话:136*****571,********
九、服务要求
按双方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后,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满意度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其他预算原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同意,并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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