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电图仪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脑电图仪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脑电图仪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0*****240*****
项目名称:脑电图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和投标人响应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交货。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3)如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非供应商单位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要求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完整授权关系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备案编号:[510*****210*********[2024]*****]
采购品目:A********-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预算:33万元;最高限价:33万元
监督管理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云康路18号
联系方式:0812-*******
名称: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民祥巷人民街80号3栋
联系方式:0812-*******
项目联系人:单位经办员02
电话:0812-*******
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标签: 脑电图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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