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区超市租赁项目招标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区超市租赁项目招标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区超市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东方日升集团批准,资金100%自筹,项目业主为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模: 104.3㎡(14.9米*7米),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和面积为准。厂区职工人数约500-1000人,此人数为预估,不作为招标承诺,请投标人综合考虑。项目地点: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区1#号楼1楼超市


2.2招标范围: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区1#号楼1楼超市租赁 。项目承包方式: / 。


2.3总租赁期: 租赁期两年 。


2.4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符合东方日升安全管理要求。


2.5标段划分: 1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R业绩要求: 要求连锁品牌(全国门店100家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 资格。


3.5其他要求: / 。


(三)其他: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超市租金最低限价(含税费):人民币******元/年(大写:拾万元整);


3.7.2品牌要求:要求连锁品牌(全国门店100家及以上)。


3.7.3水电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单独安装经营区域水电表(电费:按电表度数抄表,0.5703元/度;水费:按水表度数抄表,2.7元/吨,电费水费如政策有调整的,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核算),按月支付。


3.7.4经营范围:文体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定型包装食品、副食品、水果、非酒精饮料等,禁止售卖酒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白酒、啤酒、红酒、果酒、梅子酒等)。不得在经营场所内进行煮食加工。


3.7.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禁止在超市内使用煤气灶等厨具,不得在超市内设置炊具进行餐食加工,不得销售医疗药品。


3.7.6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符合周边市场价格。


3.7.7中标人不得将所租房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整体转租或分割转租,只允许中标人自身经营使用。如发现中标人有转包或整体转租情形,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另行赔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2024 年11月 28日至 2024 年12月 6 日(北京时间9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为线上发售,工本费 200元/份(公对公账户转账),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报名截至后,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参与后续投标(工本费不退),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


4.3 收款账户:


①账户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②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梅林支行


③银行账号:397*****040******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如: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区超市租赁项目工本费—XX有限公司)。


4.4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下载公告中供应商信息表、保证金退款信息表等附件,按照所给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2.按照所给账户信息缴纳标书工本费→3.将开票及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投标确认回执扫描件与工本费支付凭证,一同打包发送至招标邮箱即为报名成功。


*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所有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回复至报名邮箱中,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收,如出现长时间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电话反馈。


5.投标保证金


5.1账户名称: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5.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明光路支行


5.3银行账号: 340*****220*********


5.4保证金:2000元( 贰仟元整)


5.5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2

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5.6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须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银行回单发送至招标邮箱。)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公司名称(如: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区超市租赁项目投标保证金—XX有限公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16日下午2点00分。

开标地点: 宁海县东方日升梅桥1期(东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东方日升RISEN供应商平台”https://srm.risen.com/#/supplier-portal/home-page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址: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段先生、童先生


话:157*****205、0574-********-8124、0574-********-8123


招 标 邮 箱:duanjc@risenener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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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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