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项目设计总承包

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项目设计总承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省儿童医院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4BFAB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儿童医院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项目设计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ABZ*****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我单位公共建筑改造装修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8.3万㎡,现阶段设计工作已开展,且审图合格证已出面积4.5万㎡,后续设计正在出图。

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招标文件业绩要求须提供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近年来5万㎡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较少,且项目分期实施较多,是否可以降低本次项目改造业绩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请问,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但其项目名称为某某项目维修工程设计,能否认可?一般市场上的建筑改造工程可称为改造工程或改造维修工程或维修工程。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详细评审中团队配备人员要求“具有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智能化专业是建筑电气专业(或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的细化分支,目前职称证书上没有智能化这一说法,我公司拟派智能化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建筑电气专业(或自动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能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要求拟派人员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我公司为100%全资校办的设计企业,拟派部分人员为我单位正式员工,其工资由我单位发放。但其人事关系为学校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养老保险为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

(1)由“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及院校人事部门盖章证明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2)由院校人事部开具的拟派人员专职在设计院工作的专职证明;

(3)由院校开具的我公司为100%全资校企证明;

(4)拟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在我公司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截图;请问是否认可?

附相关政策文件:

答:(1)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人员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人员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6.我单位参与安徽省儿童医院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投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第31页)中,项目人员岗位消防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关于“消防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系列职称专业分类中未明确消防相关专业。

请问:具有给排水专业或者暖通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是否满足消防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答: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第2条,“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问:本项目为维修改造类项目,建议修改为“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或维修改造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8.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团队配备人员,“(3)具有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分”

问:智能化弱电专业属于电气专业的分支,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可以承担本项目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岗位?

答: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技术标封面标书提供的为A4大小,是否按标书提供的封面内容调整为A3大小?

答:格式大小无要求,投标人自行提供。

10.本项目未提供新规划的科室方案,对未取得新的规划科室方案的潜在投标人构成不公平竞争,建议提供新规划的科室方案,并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答:本次招标已将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全部提供,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联系招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我司电气相关专业人员职称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是否均能认定为取得电气及智能专业职称?

答: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2.某项目分方案+初步和EPC两个标段招标,均为我司中标,此项目是否能认定满足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这一条件?

答:不予认可,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3.内科大楼图纸仅有两层,是否缺失?

答:本次招标已将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全部提供。

14.现院区消防水泵房在何处?水池大小及水泵参数请提供。提供的图纸中1#外科大楼400T消防水池图中为表达位于何处?图中内科住院大楼原有泵房现在变成了9#新建医技综合楼;3#急诊大楼4#感染住院楼图纸上均表达为接院区消防管网。

答:本次招标已将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全部提供,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联系招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5.院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在4#感染楼北侧,21年总图上改至1#外科大楼西侧。原污水处理站是废弃还是合用?污水处理站安全性问题具体指哪方面?

答:合用;污水站安全性问题指原污水处理站停用,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原有污水站的相关环境污染、有限空间作业、(备用)设备隐患等。

16.招标文件中指出“对望江路院区进行整体设计”,室外管线是否也需要提升改造?

答:是。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项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设计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改造病房455间,修缮老旧病房装修设计;

(二)设计改造适合儿童就医环境和无障碍就医环境;

(三)设计改善老旧建筑的供电系统、弱电系统、院内一卡通管理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优化外立面及门窗节能;

(四)吸引供氧系统、重症监护专项、检验中心专项、核医学专项设计、技能培训中心专项等;

(五)院内室外雨污水管网翻新改造设计,全院建筑及室外亮化工程设计。

(六)院区大门出入口改造设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地 址:合肥市望江东路39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

2024年11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病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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