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特设中队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特设中队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特设中队)
编号:2024-0001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利辛县王人镇李群英猪肉销售点 利辛县王人镇李群英猪肉销售点涉嫌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案 2024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利辛县王人镇李群英猪肉销售点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其销售摊位上正在销售的部分猪肉未加盖检疫、检验章,现场不能提供涉案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对涉案猪肉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相关文书。 1、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11公斤。
2、罚款*****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3条的规定 利辛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5 (利)市监处罚〔2024〕1247号
2 利辛县王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李涛销售点 利辛县王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李涛销售点涉嫌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案 2024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利辛县王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李涛销售点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其销售摊位上正在销售的部分猪肉未加盖检疫、检验章,现场不能提供涉案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对涉案猪肉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相关文书。 1、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10.08公斤。
2、罚款*****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3条的规定 利辛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5 (利)市监处罚〔2024〕1249号
3 利辛县王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韩学士销售点 利辛县王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韩学士销售点涉嫌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案 2024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利辛县王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韩学士销售点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其销售摊位上正在销售的部分猪肉未加盖检疫、检验章,现场不能提供涉案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对涉案猪肉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相关文书。 1、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12.5公斤。
2、罚款*****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3条的规定 利辛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5 (利)市监处罚〔2024〕124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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