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筑防水分包工程任务

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筑防水分包工程任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筑防水专业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现公开诚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筑防水专业分包工程

2.工程地点: 宿州市高新区引河路和鹤山路交口东南角

3.工程概况如下:

该项目由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下设的“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厂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50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1.32万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为7.6万平方米。一期工程主要包括一单体建筑面积约 6.5万平方米,跨度约100M的钢结构厂房(即101#电池车间)、102#动力站,103#原料仓库、104#成品仓库、105#甲类化学品库、106#化学品供应间、107#特气站、108#硅烷站、109#供氢站、110#氨气笑气站、111#废水处理站1、112#倒班楼、 113#食堂、114#研发车间、115#门卫1、116#门卫2、117#非机动车棚1、118#非机动车棚2、119#消防水池及泵房、120#河水处理泵站、121#变电站(110KV)等及相关配套室外工程等内容,其中一期的土建部分由采购人EPC总承包。

4. 工程招标范围:

4.1 根据招标人(即承包人)的要求,完成全厂范围内101#电池车间、102#动力站,103#原料仓库、104#成品仓库、105#甲类化学品库、106#化学品供应间、107#特气站、108#硅烷站、109#供氢站、110#氨气笑气站、111#废水处理站、112#综合楼、113#食堂、114#研发车间、115#门卫1、116#门卫2、119#消防水池及泵房、120#河水处理泵站等子项(不含110KV变电站)范围内的建筑防水工程专业分包。主要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混凝土屋面及混泥土天沟内防水;(2)外墙真石漆墙面防水;(3)水池的底板、侧壁、顶地防水;(4)地下管廊及电梯基坑的底板、侧壁防水;(5)厨房、卫生间、茶水间、盥洗室、报警阀间等的防滑地砖楼地面、瓷砖墙面等处的防水;(6)生活水箱间、水泵房、纯水机房、冷媒间、报警阀间、PCW机房等潮湿空间内墙无机涂料墙面的防水;(7)102#车间的锅炉房、生产泵房、动力站、纯水站、冷冻空压站等空间的无机涂料墙面和顶棚的防水;具体工程范围以采购方提供的各专业子项施工图纸、施工界面和工作量清单为准。

4.2 工程内容为上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材料供应和现场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施工人员组织、安全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施工及各种配套的措施,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

4.3 具体工作界面符合主合同中的“总包EPC工程施工界面划分”及工作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相关要求确定。

5. 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 31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25年 2月 24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55天,具体开工日期及工期以承包人的通知为准。分包人施工必须满足承包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各种因素影响。

6.工程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一切有关工程的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当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者为准。所有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有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且满足主合同的品牌要求。

7.承包方式:专业分包。

8.工程款支付:详见附件合同内容。

9.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工程款。

10.最高投标限价: 6,000,000.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万以上建筑防水工程业绩1项或单项合同造价150万以上建筑防水工程业绩3项。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有安全B证,项目经理应为该单位在册人员。

1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行业、社会信誉,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2.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以“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按“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下载专区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提交相关合规背景调查资料后提交经审核进入中机建设合格供方名录,已进入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13.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

1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5.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3日。

16.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之前登录我司中机建设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及按交标地址递交或寄送投标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17.投标截止时间和交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提交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双水路2号——中国机械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杨丽娟 0551-******** 电子邮箱:cmiic5tj@126.com

18.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双水路2号——中国机械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19.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上进行发布公示。

20.其他注意事项:

20.1“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下载专区”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20.2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0.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20.4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领取招标文件、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0.5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最新通知为准。

招标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双水路2号

联系人:杨丽娟 联系电话:0551-******** 邮箱:cmiic5tj@126.com


,宿州市,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太阳能电池 新一代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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